2016年擬錄取秋博(不含直博生):
現就戶口及黨組織關系轉接說明如下:
關于黨組織關系的轉接
1.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是帶有回執聯的2007年新版方為有效,填寫項不得有空白。黨員原所在基層黨委通訊地址一定要詳細,否則回執難以準確寄回。
2.組織關系非在青島市的,抬頭是“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去:“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黨員組織關系是青島市內的考生直接在抬頭處填寫“中共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委員會”。
3.應屆畢業生預備黨員預備期在培養單位已超過半年的,請求原所在黨支部出具黨員預備期間的現實表現鑒定,由黨總支部蓋章密封后交由本人,報到時一并提交。
4.沒有就業的非應屆畢業生預備黨員,請組織關系所在地基層黨組織(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黨員預備期間的現實表現鑒定。
5.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預備黨員,請所在地基層黨組織按要求如實記載流動期間的表現,并加蓋基層黨組織章。
6.轉入海洋所時預備期已滿并超過一年的預備黨員,將不再討論其轉正問題。
關于戶口遷移
根據公安部和山東省有關戶籍管理規定,山東省內戶口且當前戶口在家庭所在地的不轉戶口關系;省外戶口且在家庭所在地的也不轉戶口關系;定向生、委培生不轉戶口關系。
根據考生自愿原則,非定向考生可以將戶口遷移至青島市南海路7號(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注意事項如下:
1、戶口遷移證上必須蓋有遷出地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
2、在《戶口遷移證》中“出生地”和“籍貫”兩項,須規范填寫為XX省XX市或縣。如只打印省名(直轄市除外),需同時上交生源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信》,將“出生地”或“籍貫”具體到XX省XX(市)縣,否則不予接收,無法落戶。
3、《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如果發現有誤,應及時在當地派出所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