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16年大田縣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田教人〔2016〕30號)文件精神,為服務群眾,方便考生,特別是減少對應屆畢業生學習的影響,經縣2016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對大田縣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入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現場確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2)
二、資格復審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安排表
資格復審時間 | 資格復審對象 | 資格復審地點 |
2016年5月21日 | 小學語文教師崗位(01職位) | 大田縣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一樓大廳(大田縣教育局,地址:大田縣均溪鎮玉山路12號) |
2016年5月22日 | 小學數學教師崗位(02職位)小學英語教師崗位(03職位)小學品德與社會(生活)教師崗位(04職位) | |
2016年5月28日 | 小學體育教師崗位(05職位)小學美術教師崗位(06職位)小學音樂教師崗位(07職位)小學信息技術教師崗位(08職位)小學科學教師崗位(09職位) | |
2016年5月29日 | 幼兒園教師崗位(11職位) |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復審人員須按以上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準時參加復審。復審時應攜帶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含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為非全日制大專畢業的報考人員,應同時提供第一學歷的全日制中職幼師專業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為非全日制的報考者,可免提供就業報到證。
2.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及教師資格證辦理證明材料,并最遲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3.根據(田教人[2016]30號)相關規定,2016年春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人員,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二證齊全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須于2016年8月30日前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應提供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否則,縣新任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予受理資格復審。
5.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上交《大田縣2016年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入圍考生個人基本情況表》(見附件3)。
6.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同時交網上報名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和《2016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
7.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提供證件(證明)和所填報的個人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復審資格和應聘資格,同時,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聯系電話: 0598-7222650(大田縣教育局人事股)
大 田 縣 教 育 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1.大田縣2016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思品、音樂、體育、信息技術教師)
2. 大田縣2016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幼兒教育教師、小學美術教師)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edudt.net/Item/2025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