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1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簡介
炎陵縣地處湘東南邊陲、井岡山西麓,是中華始祖炎帝神農氏歸根之地。境內有衡茶吉鐵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條高速公路通過,交通便捷。全縣現有公辦高中1所,職業高中1所,初級中學7所,九年一貫制學校9所,小學10所,教學點10所,公辦幼兒園16所。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見附件一)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招聘對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6 月 30日至1998年 6月 30 日期間出生),高層次人才崗位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即1970年 6 月 30日以后出生的)。
4、應聘人員應當承諾服從用人單位的統一分配崗位、遵守聘用合同約定,否則不予聘用;
5、報考人員必須持有符合崗位要求、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6、招考崗位有專業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全日制學生在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專業工作經歷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招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截止時,具有該崗位規定的行政區域內的戶口。
7、以上獲得學歷畢業證書、專業工作經歷、教師資格證截止2016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尚在約定服務期內的人員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zldbz.gov.cn)、炎陵黨建網(http://www.yldjw.com)、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hnyanling.gov.cn)、炎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drs.hnyanling.gov.cn)向社會進行公布。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和炎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六、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方式與時間: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5月28日上午8:00至 6月1日上午12:00,在此期間通過炎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drs.hnyanling.gov.cn)完成報名。
2、網上資格初審時間:5月28日上午8:00至6月1日下午17:30,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初審,考生對招考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炎陵縣教育局聯系(咨詢電話0731-22036202)。
3、打印準考證時間:完成報名并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9日 8:00至7月11日24:00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4、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時請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對所報考單位的工作職責、性質、內容及所在區域條件等情況作適當必要了解,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應當記住自己的報名序列號,便于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
提交網上報名信息期間,未審核(未通過)人員可以修改自己的報考信息,也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網上報名結束或網上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等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6、崗位調劑:如出現某些崗位不能開考,需核減崗位招聘計劃的,經報請市人社部門批準后,可將相應核減的計劃數調劑到其他崗位,對增加計劃的崗位,發布調整計劃公告并延長報名時間。
七、考試及資格復審核
1、筆試:由教育局工作人員擔任教務、監考,由縣紀檢監察部門、人社局、編辦派人擔任考場監督與巡視。
(1)筆試時間:2016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方式:筆試采用閉卷形式,試卷總分數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3)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規、寫作等。
(4)網上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參加筆試,高層次人才崗位不參加筆試。
2、資格復核
資格復核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核人員,出現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放棄,按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告,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復核時持有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資格證書、二代有效身份證(證明)、近期免冠照片(同底一寸三張)、戶口簿(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不能提供證書原件和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3、技能測試
資格復核合格人員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1)技能測試內容:技能測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說課內容從相應專業現行教材中抽簽產生,音體美幼崗位測試加特長展示內容。特長展示所需的材料與工具由考生自備。特長展示內容:美術崗位:靜物素描、中國畫、毛筆書法、手工制作 (由考生在以上項目中自選一項,1.5小時內完成,先在監考人員的監視下在說課前完成作品統一收繳,說課時統一評分。);音樂崗位:唱歌、舞蹈(由考生在以上項目中自選一項);體育崗位:隊形、口令為主。幼師崗位:在歌曲、表演、舞蹈、簡筆畫項目中自選一項)。
說課內容由考生在考前40分鐘抽簽決定,說課測試時間為10分鐘;音體幼特長展示緊接著說課測試之后,特長展示時間為5分鐘;整個考試過程縣紀檢監察部門、人社局、編辦全程參與監督。
(2)技能測試分五組進行:分語文政治組、數學化學組、物理生物地理組、歷史英語組、幼師音樂美術體育組。高層次人才崗位按其教師資格類別到相應組進行測試。
(3)技能測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告。
4、成績合成
音體美幼崗位技能測試成績=說課50%+特長展示50%。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50%+技能測試×50%
技能測試成績:從評委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評委的平均分為考生的技能測試成績。
所有崗位所有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但綜合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確定入圍體檢,入圍人員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如果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環節。高層次人才成績出現相同時,增加考核環節。
1、體檢:對入圍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標準,體檢地點由縣人社局指定醫院進行。
2、考察: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同時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由被聘用對象選擇用人學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提檔審查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炎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炎陵縣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的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等手續。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2036202(炎陵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731-22979560(炎陵縣人社局)
0731-22036219(炎陵縣紀檢監察部門)
0731-28681082(市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炎陵縣教育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