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考生:
2016年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招聘直屬幼兒園新任教師筆試成績已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布。根據《2016年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招聘直屬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下簡稱《方案》),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現將我局2016年公開招聘直屬幼兒園新任教師資格復核人選名單(擬入圍面試人選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人選名單
具體詳見附件1。
說明:其中按照《方案》要求,我局對幼兒音樂教師考生僅要求筆試教育綜合科目,故該崗位入圍排名按照教育綜合一門成績進行排名。
二、資格復核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6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點: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處508室(福州市華林路80號省政府大院內)。
聯系電話:0591-87808713。
三、資格復核人選應攜帶有關原件和復印件
①《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公開招聘直屬幼兒園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2份(貼上1寸免冠近照,誠信聲明處需簽字)和同版1寸免冠近照3張。報考人員所留手機號碼或座機號碼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通暢。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學歷、學位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2份;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2016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信網證明材料和教師資格證的,應提供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若確定為面試人選及考核、體檢人選的,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否則作為"報考資格不符",即取消體檢資格)。
④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幼兒園二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應提交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2份。
⑤已參加工作的(聘用人員或已辦理人事代理),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本人應做出承諾,最遲應于參加體檢前提交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四、要求
1、資格復核人選應在規定的復核時間內由本人攜帶有關原件、復印件和相關證明原件前來復核,逾期視為放棄資格復核,我局將按本次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資格復核人選。
2、資格復核人選所提交的復核材料與網絡報名提交信息不實的,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的,一經核實,作為"報考資格不符",即取消面試資格,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我局將按本次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先確定資格復核人選,待其資格復核合格后再確定為面試人選。
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1.《福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公開招聘直屬幼兒園新任教師資格復核人選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fjjghq.gov.cn/rsxx/280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