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統戰工作,切實加強部機關工作力量,根據工作需要,市委統戰部決定選調部分機關工作人員,有關要求如下:
一、選調名額
參照公務員管理崗位4名。
二、選調資格和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素質好,勤奮敬業,品行端正,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熱愛統戰工作;
2、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3、1980年 6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4、衡水市范圍內(不含中央、省駐衡單位及派出機構)具有公務員身份(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在編在職人員,四級聯考招錄的達到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選調生服務滿2年(含試用期)以上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好的文字綜合、語言表達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審計的;不符合回避制度規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1、報名。符合條件人員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1)《選調人員報名表》(在人社局網站、組織部先鋒網站下載)一式兩份;(2)身份證(第二代)、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小二寸免冠近照2張及電子版。(4)工作業績證明。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報名時間:2016年 5月 23日8:30至5月24日17:30。報名地址:衡水市政府綜合樓912房間(市委統戰部辦公室),聯系電話:2195689。
2、組織考試。(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命題測試。主要測試公務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以及文字表達能力,測試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按市委統戰部辦公室電話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筆試。按得分成績高低,1:2比例確定參與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2)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具備職位要求的能力和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選調人員名單(其中男同志不少于50%),如遇成績相同者超過選調人數時,則加試后擇高分者。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與體檢
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遞補。合格者通過審查檔案資料等方式進行考察,確定擬選調人員。
五、公示
對擬錄用的選調人員,在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衡水組織部先鋒網站及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經公示未發現問題的,借調試用3個月后,符合調入要求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統戰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18-2195689
中共衡水市委統戰部
2016年5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