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 |
學校工作安排 |
省教育廳工作時間安排 |
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 |
工作要求 |
5月13日前 |
宣傳省教育廳政策,接受2013級輔導員、學生咨詢。 |
各舉辦高校在校園網或工作網站上公布本校專升本招生專業、計劃、考試科目及專升本招生簡章。 |
所有招生信息、咨詢電話、投訴電話(或其它方式)均在網上公布。 |
5月29日前 |
5月13日至20日為符合條件學生出具成績冊,并對申請表蓋章。學生到舉辦高校辦理報名手續。 |
符合條件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退役士兵考生到舉辦高校辦理報名手續。(各舉辦高??筛鶕〗逃龔d要求,結合各校實際制定詳細報名辦法)。 |
申請表和成績單需分別經學生本人所在院校學籍管理部門、教務處(部)蓋章審核確認。 |
6月24日前 |
學生復習備考。 |
舉辦高??筛鶕竺闆r,在本校年度普通“專升本”總計劃數內適當調整相關專業招生計劃數,專業增減調整情況情況由學校負責及時向社會公示 |
公示時間為7天,并嚴格按公示招生專業及計劃執行。 |
學生到舉辦高校領取準考證 |
舉辦高校對報名審核通過的學生,通知其到學校領取準考證并熟悉考場,具體時間由各舉辦高校確定。 |
領取準考證的方法、時間等在招生簡章內說明 |
6月25日 |
考試 |
專升本舉辦高校組織考試工作。 |
考試時間統一定在6月25日,確需一天以上考試時間的,第二天考試安排在6月26日。 |
7月25日前 |
通過考試的學生系部聯系人電話確認注明錄取院校與專業。 |
專升本舉辦高校公布考試成績,公示擬錄取名單,并向省教育廳報送擬錄取學生名單。 |
在校園網上公布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 |
7月25日前 |
查詢錄取通知書及報到事宜。 |
省教育廳集中進行復核備案。 |
各舉辦高校根據審核通過名單安排學生報到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