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也叫"六一國際兒童節",每年的6月1日舉行,是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小朋友們,你知道它的來歷嗎?
原來,首次提出“國際兒童節”的概念是1925年8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于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這次大會有54個國家的愛護兒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會議通過了《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此次大會,一方面藉以鼓舞兒童,讓兒童感到幸福、快樂,另一方面也引起社會重視與愛護兒童,各國政府都先后規定“兒童節”。英國規定每年的7月14日為兒童節,美國規定5月1日為兒童節。日本的兒童節很特殊,分男女兒童節,男兒童節5月5日、女兒童節3月3日。我國在1931年也曾經規定4月4日為中國兒童節。
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中國和各國代表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自從1949年確立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以后,世界各國紛紛廢除原來的兒童節,而統一為“六一國際兒童節”。我國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布:以“六一國際兒童節”代替原來的“四四兒童節”,并規定少年兒童放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