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我縣辦理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新任教師筆試成績加分手續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凡參加本次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考試,符合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等部門《關于繼續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11〕200號)有關加分規定,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并于2016年7月前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請于2016年5月16日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到浦城縣教育局人事股辦理加分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2016年7月前服務行將期滿的人員相關證書尚未發放,可提交相關服務項目計劃《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0599-2842340。
浦城縣教育局將對符合有關加分政策的人員進行公示。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并承擔相關責任。
浦 城 縣 教 育 局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