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對學生提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要求和制定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已確定2018年擬在上海、浙江招生的各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現予公布,詳見附件。
附件:中國農業大學2018年擬在上海、浙江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
中國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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