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民兵應急力量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增強民兵應急能力,更好地服務地方平安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縣第十七屆80次政府常務會議精神,按照《中共瓜州縣委辦公室、瓜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為新成立縣民兵常備應急分隊選配隊員及有關人員的通知》(縣委辦發〔2016〕71號)文件要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民兵常備應急分隊隊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優先招聘符合條件的復退軍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民兵常備應急分隊隊員14名(均為男性,含B照駕駛員崗位4名),其中:復退軍人不少于10名。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須為瓜州縣戶籍,并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自愿從事民兵常備應急分隊工作。
2. 復退軍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8年4月30日后至1998年4月30日前出生)的初中以上學歷(具有專業技術崗位的復退軍人年齡可放寬到30歲以下),其他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8年4月30日后至1998年4月30日前出生)并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身高在165厘米以上;體重不超過標準(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標準的15%;面部、頸部裸露部位文身或瘢痕不超過3cm;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無高血壓、心臟病、傳染病、癲癇等重大疾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理和治安處罰的;
(2)曾被辭退、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3)直系親屬、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為邪教組織骨干分子的;
(4)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5)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6年5月10日至12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定于2016年5月12日至5月13日報名;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二樓政務大廳
3.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應聘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戶籍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自我現實表現材料一份(A4紙),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底色均為藍色)2張,復退軍人需攜帶退役士兵證、立功等相關證件,報考駕駛員崗位人員另須攜帶本人B照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于規定報名時間內前來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再審查。凡符合報名條件者通知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
(四)體能測試
主要測試個人基本身體素質(包括:100米跑、10×4往返跑、立定跳遠、俯臥撐、仰臥起坐等),具體辦法另行制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體能測試基本合格者,按照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以駕駛員崗位人員、其他復退軍人和其他非復退軍人分組按擬招聘人員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組織和內容:由縣人武部和人社局組成面試評委小組,采取抽簽確定順序,每人演講答辯5分鐘的辦法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時由個人簡單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然后對面試題進行答辯,通過面試答辯來考察其綜合素質和能力。最后面試評委組根據其演講答辯等情況進行現場測評打分,并當場公布個人面試成績。
3.面試地點: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4.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招聘成績公布
最終招聘成績按照面試成績予以公布。
(七)體檢
根據招聘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自理),體檢工作參照新兵征集的體檢標準進行,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并依次遞補。
(八)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確定政審考察對象??疾熘饕跀M聘人員的原工作單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區進行。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遵紀守法、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情況。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招聘成績從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根據招聘成績、體檢、政審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對象,提交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確定,辦理有關聘用上崗手續。
本次招聘的民兵常備應急分隊隊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等法律法規,以搶險救災、協助維護社會穩定、處置反恐維穩、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等為主要職責任務,實行軍事化管理??h人武部負責培訓、管理、使用,并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日常管理使用、相關待遇等按照縣委辦發〔2016〕71號文件要求進行,對年齡超出規定標準,不符合繼續工作要求的民兵常備應急分隊隊員,解除勞動合同,退出民兵常備應急分隊。
此次聘用的民兵常備應急分隊隊員待遇實行經費包干,即年包干經費每人4萬元(包干經費中含招聘人員工資及社會養老等保險),新招聘民兵常備應急分隊隊員經費由縣財政全額承擔。
六、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此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縣上成立由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周福德同志,縣委常委、縣人武部部長樊敬信同志,縣人武部政委王小明同志任組長,人社局局長陳玉林同志任副組長,人社局副局長魏鵬文、就業服務局局長趙延明、就業服務局副局長溫少雄為成員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趙延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招聘各個環節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