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考生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但若本人所學專業與專業目錄中所附專業僅有如“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多1個、少1個“學”字的差別,視為專業目錄中的同一專業;如果要求為某一級目錄或某二級目錄的,則須在《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考試專業指導目錄》的相應一級目錄或二級目錄中有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在《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考試專業指導目錄》中時,報考人員應在“所學專業”欄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專業的詳細情況”欄填寫自己所學的專業,提交網絡后臺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未納入目錄的專業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州級崗位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提出意見,縣級及以下崗位由各縣(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研究提出意見,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公告。
考生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如與崗位所需專業名稱不同,但考生認為是相近或相同的,必須提交人工審核。如:臨床醫學(醫學診斷方向)、臨床醫學(中醫臨床方向)、園藝(蔬菜方向)等,考生無論是按括號前或括號內專業選報崗位,均要求提交人工審核。
注:學位名稱與專業名稱不一致的情況較為常見,報名及審核專業時是以專業名稱作為評判依據,學位名稱不作為對“專業”的審核或評判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