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學院(單位):
根據《廈門大學教師職務聘任條例(2011年12月修訂)》(廈大人〔2011〕177號,以下簡稱《聘任條例》)等文件和《廈門大學2016年教師招聘計劃》,現將我校2016年教師職務聘任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圍和對象
符合《聘任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的校內外人員。其中本校人員的任現職時間計算到2016年7月31日。
二、聘任原則
1. 堅持將師德師風放在首要位置,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嚴格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
2. 各學院(單位)所公布的崗位,統一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擇優聘任。引進優秀人才的崗位應給予優先保證。
3. 各學院(單位)應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審核,把好提名、評審和評議等環節。
4. 強化校外同行專家評議,部分學院應建立境外同行專家庫,試點境外同行專家評議。
三、聘任依據
1. 有關相應崗位的任職條件要求,按照學校、各學院(單位)制定的聘任條例(辦法)等執行。
2. 有關核心學術刊物的規定及外語水平的要求,分別按照《廈門大學核心學術刊物目錄及相關規定(2013年版)》(廈大人〔2013〕101號)及相關調整規定和《廈門大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外語考試實施辦法》(廈大人〔2013〕211號)執行。
3. 有關編制與崗位,分別按照《廈門大學新一輪定編定崗方案》(廈大人〔2013〕164號)和《廈門大學2016年教師招聘崗位需求表》執行。
四、日程安排和要求
(一)個人應聘與資格審核(校外應聘人員可隨時遞交申請材料,校內專任教師申請時間為5月5日-5月18日)
應聘者請登錄http://hr.xmu.edu.cn/zpNew/index.do用電子郵箱進行注冊,并填寫相關申報信息。
各學院(單位)聘委會對照相應崗位的任職條件和所公布的崗位情況,審查應聘者的申請資格和條件。
校內專任教師申請外語免試,請各學院(單位)審核后統一于5月25日之前將《廈門大學專業技術人員外語免試審批表》及免試證明材料提交人事處。
各附屬醫院臨床醫學教師的聘任工作時間安排參照校內專任教師職務聘任的工作時間。
(二)同行專家評審
請各學院(單位)在5月25日和10月25日之前將申請教授職務人選的送審材料送至人事處(其中校內專任教師的代表作在5月25日之前提交)。
相關送審的事項請登錄以下網址進行查看http://rsc.xmu.edu.cn/s/137/t/722/ed/ca/info126410.htm。
(三)學院(單位)遴選
經院長提名、教授委員會評議,確定擬聘人選。各學院(單位)將通過的擬聘人選名單、應聘材料和評議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內對審議結果或決定有異議的應聘者應向所在學院(單位)提出書面申訴意見并提供相關舉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經公示無異議后,各學院(單位)須分別于5月25日、7月25日和11月25日之前,在人事系統上向人事處推送相關應聘人員申請(以人事系統上分管院領導審核并推送的時間為準,其中校內專任教師的申請材料在7月25日之前推送)。
同時由于存檔需要,各學院(單位)通過人事系統打印《廈門大學教師職務聘任申請表》(請應聘人員簽字確認)和《廈門大學教師職務聘任情況匯總表》,提交《同行專家鑒定意見書》的原件,校外應聘人員還需提供3封推薦信。
(四)學校評審
經學部委員會審議和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審查批準,確定聘任名單。聘任人員名單在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在公示期間,對審議結果或決定有異議的應聘者可向人事處或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處提出書面申訴意見并提供相關舉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確立聘用關系
學校公布受聘人員名單,簽訂聘用合同,頒發聘書。
五、其他有關問題的規定
1. 校外人員應聘教師職務,相應任職條件規定中凡涉及時間范圍的(應聘教授職務為近5年內,應聘副教授職務及中初級職務為近3年內),本次起算時間分別為2011年和2013年的1月1日。
2. 本校專任教師申請應聘教師職務,相應任職條件規定中凡涉及時間范圍的,均以任現職以來的時間為界限。
所要求的教學、課題、科研成果及其他社會服務項目等,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正式發表(含在線發表)、出版或立項,且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所要求的經費額度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全部到校,尚未到校部分不得計算。
任現職期間若曾有辭職或調離本校,且離校期間未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計算任現職時間時離校期間應予扣除;任現職期間經批準出國或脫產到國內其他高校或科研機構的,凡讀書(不含半年以內的短期進修)時間不計為任現職時間,凡屬高訪、合作研究、博士后研究等工作時間可計算為任現職時間。
攻讀博士學位以前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履職年限(含在職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相應履職年限)可對應折半計算為博士畢業后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
原來由工程、實驗等系列轉聘同級教師職務人員,至少須在任滿該教師職務3年(具有博士學位的中級職務人員或具有碩士學位的助教申請聘任高一級教師職務須任滿該教師職務2年)后且任現職時間累計符合聘任相應教師職務的履職年限要求,方可提出應聘高一級教師職務的申請。
申請年限提前必須有特別突出的教學、科研業績。在任職年限上,申請應聘教授職務最多可提前二年,申請應聘副教授職務最多可提前一年。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葉又菁;聯系郵箱:rscz@xmu.edu.cn;聯系電話:2181582。
廈 門 大 學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