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特崗教師在3年服務期內,能否參加公務員考試或其他企事業單位招考?
答:《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要求,特崗教師實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鼓勵特崗教師3年服務期滿繼續扎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對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的,當地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3年服務期滿可以報考公務員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另外,參加特崗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