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陜西省2016年農村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條件有哪些?
答:主要有四項基本條件:
(1)基本素養條件。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無不良就業記錄,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各類基層服務期未滿者不能報考。
(2)資格與崗位條件。持有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具備教師資格的其他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所學專業與擬任教學科原則上應相同或相近。具體由各市或設崗縣區市自主規定并解釋。
(3)身份與年齡條件。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業或與原就業單位解除了勞動(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4)身心條件。心理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師〔2016〕4號)規定要求,能適應設崗地區工作和生活環境。
此外,在總成績并列時的優先順序為: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師范教育類本科生優先,本地生源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