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縣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擬認定陳彩萍等18位同志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葉慧嫻等38位同志具有小學教師資格,余超婷等9位同志具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現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聯系電話:83173973、83173979。
幼兒園教師資格(18人)
人員信息詳情請登錄:http://www.ttedu.org/zwgk/2016/0426/article_12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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