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實農村學校師資力量,遵照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師發〔2016〕 107號)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任務
(一)通過實施國家、縣“特崗計劃”,解決我市農村教師數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二)2016年,我市共獲“特崗計劃”指標3141名,其中國家“特崗計劃”2331名(含“碩師計劃”研究生4名,下同)、縣級“特崗計劃”810名。
二、原則和要求
(一)各縣(區)必須在核定的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招聘教師。招聘教師要結合當地實際需求,按照學科結構,合理搭配。
(二)教師招聘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三)招聘的教師安排在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農村中小學(含村小、教學點)和幼兒園,可根據需要提高村小、教學點特崗教師招聘比例?!按T師計劃”研究生安排在農村鄉(鎮)初中。
(四)“特崗計劃”招聘的教師聘期為3年,聘期內納入當地教師隊伍管理。
三、指標安排
國家、縣“特崗計劃”實施范圍縣如下:
國家“特崗計劃”指標2331名、縣“特崗計劃”指標810名,安排在七星關區、大方縣、黔西縣、金沙縣、織金縣、納雍縣、威寧縣、赫章縣、金海湖新區等9個縣(區),具體指標分配詳見附表。
四、資金安排
(一) 由國家“特崗計劃”招聘的特崗教師,聘期內三年的工資性支出,主要由中央財政負擔,三年后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由縣級財政負擔;縣級“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
國家“特崗計劃”由中央財政下達專項資金,按國家“特崗計劃”人均年工資性支出補助標準,與縣級財政據實結算?!疤貚徲媱潯睂m椯Y金首先用于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后,可用于解決其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包括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和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我省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工資發放標準以及其他津貼補貼比照本縣同等條件公辦教師標準確定,享受本縣公辦教師同等待遇。凡特設崗位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于國家“特崗計劃”人均年工資性支出補助標準的,高出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如有結余,結余部分暫存縣財政。
(二)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本次特崗教師招聘、崗前集中培訓等。
實施“特崗計劃”縣的縣級有關部門,要為特崗教師提供周轉宿舍及其他必要生活條件。
五、教師招聘
(一)教師招聘按下列程序統一實施:(1)公布需求。(2)自愿報名。(3)資格審查。(4)考試考核。(5)集中培訓。(6)簽訂合同。(7)上崗任教。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國家“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1)以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證(即報考小學崗位須取得小學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須取得初中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下同)的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部分應屆師范類專業??飘厴I生。
(2)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3)對已取得2016年“碩師計劃”研究生免推資格的4名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由省教育廳統籌考慮,根據研究生入學面試成績、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薦到大方縣、織金縣和威寧縣,“碩師計劃”指標含在前述三縣的國家“特崗計劃”初中崗位指標中。
2.縣“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今年我市各縣(區)特崗計劃全部為幼兒園教師,招聘對象為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往屆本專科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全日制中專學校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幼兒師范)專業畢業生。成人高等學校脫產學習的本、??茖W前教育、幼兒教育畢業生(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是否列入招聘對象,由各縣(區)自行確定。
以上國家級特崗教師(不含“碩師計劃”研究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必須一致或相近(相近專業的考生其在校學習的課程至少有一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縣“特崗計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必須一致,年齡均要求在30歲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國家“特崗計劃”面向全國招聘;縣級“特崗計劃”招聘生源地范圍由各縣(區)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
在編教師(含2013、2014、2015年的特設崗位教師)不能報考。
六、保障政策
(一)特設崗位教師三年連續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在當地留任的,由各縣(區)負責落實教師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縣級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工齡和教齡自2016年9月1日起計算。對重新擇業的,各縣要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和辦理戶口遷移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二)“碩師計劃”研究生三年服務期等同于“特崗計劃”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務期的管理按《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編委辦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師發〔2009〕342號)執行。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可按“特崗計劃”政策辦理接轉手續,納入當地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并根據有關政策按公辦教師帶薪脫產一年到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畢業后回原接收縣工作;服務期滿、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繼續留在當地(本縣)任教的(即不辦理“特崗計劃”接轉手續),在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期間,不能享受公辦教師帶薪學習的有關待遇,畢業后“特崗計劃”實施縣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擇業。
七、教師管理
(一)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由縣級人社、教育行政部門與教師簽訂聘任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三年聘期內,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特設崗位教師的管理和考核??己嗣磕赀M行一次。
(三)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特設崗位教師,要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要根據合同協議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關待遇。
(四)特崗教師的戶口及檔案須遷到工作所在縣(區)教育局。
本方案由畢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