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蚌埠市市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蚌組通字〔2015〕9號)等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14名(詳見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1、本市縣、區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
2、本市縣、區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主任科員以下工作人員。
3、本市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選拔的、基層工作經歷達到要求的選調生。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5月5日);
3、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30周歲以下指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32周歲以下指198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體健康;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截至2016年5月5日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遴選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第三會議室(勝利中路35號勞動大廈三樓半),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5日─6日工作時間。
2、報考人員以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方式報名(個人自薦報名的,進入面試前須經任免機關同意)。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蚌埠市市直機關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3、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資格審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一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以及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
4、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遴選單位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職位遴選計劃。
四、考試
1、筆試。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15日上午,地點為市人事考試基地。報考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確定。
面試前,遴選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證明(須注明歷年來年度考核情況)、同意報考證明和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遴選計劃數,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后,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實際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遴選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差額1人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人選少于或等于職位遴選計劃數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與考察由遴選單位組織實施,采取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六、公示與辦理轉任手續
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分別在蚌埠先鋒網、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遴選單位網站以及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環節后職位出現空缺的,由遴選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后按規定進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辦理試用或者轉任、任職手續。如遴選人員在原單位擔任科級職務,是否保留原職級待遇,由遴選單位根據干部隊伍情況研究確定。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且影響轉任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政策咨詢電話:3125657(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
3121202(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
監督舉報電話:2043071(市人社局監察室)
中共蚌埠市委組織部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