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學歷證(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就業推薦書》)、教師資格證原件(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的必須憑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合格證及普通話二等乙級
以上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個人簡歷等相關材料;符合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和《承諾書》。畢業證、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復核時間最遲不得超過規定時間。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與中小學教育科目相關的專業統稱師范類專業。
(3)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條件認定參考《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新田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公開招聘簡章》及相關職位的資格條件,并對所報考單位的工作職責、性質、內容及所在地域、環境、條件等情況進行適當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報考。一旦進入面試環節,即不得無故、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核和錄用資格,以免浪費考試資源。
(5)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報考人員的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3、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明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4、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到新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