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高中教育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含縣職業中專)教師8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全縣共計劃招聘高中教師84名,其中縣第一中學26名,縣第三中學8名,縣第二中學29名(湘南、湘中地區高校設立招聘點招聘),縣職業中專21名。報考人員可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yz12333.cn)、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jh.gov.cn)查閱相關信息。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77年4月28日至1998年4月28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各崗位具體年齡要求以崗位表規定的為準;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各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附表1);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近3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江華縣的在編教師以及暫未入編的特崗教師;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招錄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及時間。
縣第一、三中學及縣職業中專教師崗位報名地點分別設在縣第一中學辦公樓、縣職業中專實訓樓二樓大會議室;報名時間201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縣第二中學教師崗位湘南地區招聘點設湖南科技學院,報名時間2016年4月28日—2016年4月30日;湘中地區招聘點設湖南科技大學,報名時間2016年4月28日—2016年4月30日。
(3)報名要求。
報考縣第一、三中學教師崗位報名時須填寫志愿崗位。經過筆試、面試后,按照“同一崗位,志愿優先。同一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次錄取。報考縣第二中學、縣職業中專教師崗位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3張近期同底1寸彩照【應屆畢業生帶“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件)、“畢業生推薦材料”(含畢業學校出具并蓋學校公章的學業成績單)】。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江華瑤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專業要求審核參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相近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縣教師招考領導小組認定是否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6年8月20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二)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對報名人數未到達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開考比例,有關事項再另行公告。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考。
(2)筆試內容。高中教師崗位(含縣職業中專學校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教師崗位)為高中課程相應學科知識;縣職業中專學校文秘、醫衛教師崗位為現行職高課程相應學科知識,心理學崗位筆試為心理學專業知識。電子、汽車、模具、酒店管理教師崗位不舉行筆試,只進行操作考試,其操作得分即為筆試分。電子、汽車、酒店管理教師崗位操作考試內容為現行職高課程相應學科專業技能,模具操作考試內容為現行職高數控專業技能。
筆試實行百分制。
(3)筆試時間及地點。
縣第一、三中學及縣職業中專教師崗位筆試地點設江華縣第一中學,筆試時間2016年5月12日 上午8:30—11:00。
縣第二中學教師崗位湘南地區招聘點設湖南科技學院,筆試時間2016年5月3日上午9:30—11:30,11:30—12:30批改試卷,12:30—14:00成績公示;湘中地區招聘點設湖南科技大學,筆試時間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11:30—12:30批改試卷,12:30—14:00成績公示。公示地點在相應考點招聘會現場。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報考縣第一、三中學及縣職業中專教師崗位的人員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1日憑本人身份證分別到縣第一中學、縣職業中專領取。
報考縣第二中學教師崗位的人員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筆試成績公示。
縣第一、三中學教師崗位:2016年5月12日下午5點,地點:縣教育局公布欄,縣第一、三中學公布欄,縣職業中專公布欄。
縣第二中學教師崗位:筆試當天14:00在相應招聘點筆試考場公示。
(6)面試名單公示時間。
縣第一、三中學及縣職業中專教師崗位:2016年5月13日;
縣第二中學教師崗位:筆試完后的當天14:00—15:00確定面試名單并公示。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
縣第一、三中學及縣職業中專教師崗位面試時間2016年5月14日;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縣第二中教師崗位學面試時間為筆試完成后當天的15:00-17:00;面試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完成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計算出綜合成績進行公示。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經學校外出招聘人員集體研究確定聘用意向人名單。綜合成績公示后當天18:00—19:00,公布聘用意向人名單,并收集聘用意向人大學生就業協議書,若非應屆大學畢業生則與其簽定聘用意向書。
(2)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
音樂、體育教師崗位的面試包含專業技能展示(40分)和說課(60分)兩個環節,其中:縣職業中專音樂專業技能展示內容為舞蹈,體育專業技能展示內容為籃球或足球;其他教師崗位面試均采取說課方式進行。
(4)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
當出現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
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對面試時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平均分或達到70分,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四)成績合成
縣第一、三中學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縣第二中學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縣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有操作考試的科目,綜合成績=操作考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無操作考試的科目,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須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縣人社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疾煊捎萌藛挝患捌渲鞴懿块T組織實施,重點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復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階段結果均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及考生的監督。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教育局及其用人單位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寫《事業單位新進聘用人員登記表》,按程序辦理進人手續。招聘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因在體檢、考察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向縣招考領導小組提出申請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如學校不提出申請,則不予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回避。
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考生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招聘紀律的,視情節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特別提示
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部門發布的有關信息,因本人原因影響其招聘考試結果的,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經本次公開招聘錄用后放棄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組織的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考人員報考有最低服務年限限制的崗位,一經錄用后,在服務年限內不能調離本縣,否則予以辭退。國家政策規定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華瑤族自治縣公開招錄(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教育局:0746-2323196 (鐘老師)
江華一中:0746-2311136 (劉老師)
江華三中:13787677520 (柏老師)
江華職中:0746-2322857 18074686288(虞老師)
江華二中:0746-2322001 13037473902(劉老師)
江華瑤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