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臨澤縣人民法院決定招聘5名司法警察和1名聘用制書記員。
一、招聘原則
1.民主公開原則;
2.公平競爭原則;
3.擇優錄用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聘用制司法警察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學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間出生),男性;
4.退伍軍人;
5.身體健康;
6.有駕照且駕駛技能熟練者優先。
(一)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律專業大學專科或本科學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間出生);
4.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40字以上;
5.認真細致,踏實肯干,具有一定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6.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書記員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
需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獲獎證書、駕駛證及復印件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4月25日。
四、資格審查和考試
1.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2.組織司法警察人選進行體能和軍事技能測試;
3.組織書記員人選進行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聽打和看打);
3.根據測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2.組織人選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六、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接收人選,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首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聘用期間表現優秀的,下一年度續簽聘用合同。
七、工資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司法警察薪資標準為第一年每人每月1800元,聘用制書記員薪資標準為第一年每人每月1400元(以上均不含單位繳存相關社會保險,但包含個人繳存部分),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續簽勞動合同的,增長工資。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臨澤縣人民法院政工科
聯 系 人:景國紅
聯系電話:18009368508,0936-5528901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