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相關政策文件
國家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十分重視,陸續出臺了針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相關政策文件:2005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2009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2009年2月3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
二、國家實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項目
1、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村官)
2、“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西部志愿者)
4、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特崗教師)
5、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
三、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渠道
1、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
2、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報考大學生村官,選聘到村任職。
4、報考“三支一扶”,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5、自愿參加“大學生自愿者服務西部計劃”。
6、應聘“特設崗位”教師,到基層從事教育工作。
7、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應屆高校畢業生5月-6月參加預征、11月-12月報名應征)。
8、自謀職業。到州 、市(縣)的人才服務中心、就業服務中心進行求職登記,應聘到各類企業就業。
9、自主創業。
10、到國有企業、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
11、到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從事臨時性工作。
12、登記失業1年以上、零就業家庭、困難高校畢業生可參與公益性崗位就業。
13、參加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提升就業能力。
四、西雙版納州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窗口的設立情況及辦公地址
西雙版納州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窗口設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地址:景洪市易武路17號;聯系電話:0691-2122475;聯系人:蔣老師。
五、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開展的主要工作
1、每月16日上午(潑水節除外)舉辦定期人才供需交流會。
2、每年5月到11月期間,舉辦不定期大中專畢業生專場招聘會(詳見當年招聘會計劃表)。
3、走進校園,與州內高校聯合舉辦校園招聘會。
4、與企業合作,為高校畢業生和企業雙向交流搭建平臺。
5、為高校畢業生求職提供免費就業服務: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就業登記、職業介紹等。
6、托管高校畢業生學籍檔案、戶口及黨組織關系。
7、辦理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到登記手續。
8、建立高校畢業生未就業信息庫,及時推薦就業。
9、開展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選聘、招募工作。
10、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
11、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
12、依托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發布就業信息,宣傳就業政策,開展網上招聘等活動。(網址:www.xsbnrc.cn)
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村官)政策
1、任職期間享受的待遇:發放一次性安置費2000元,工作生活補助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任職期間繳納養老保險、醫療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統一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2、任職期滿待遇:
①公務員招錄優惠:拿出一定職位,專門招考任職滿2年及以上大學生村官;
②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每年拿出一定的崗位,定向招聘任職滿2年及以上大學生村官;
③在村任職2年后,被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的,直接轉正定級,在村任職工作時間計算工齡及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工資;
④考研升學優惠:任職滿兩年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⑤聘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云辦發[2006]11號文件(《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3、報考大學生村官流程:發布公告(每年5月份左右在云南人事考試網、西雙版納黨建網、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發布)→網絡報名(在云南人事考試網站進行網絡報名)→筆試(到指定考試地點參加筆試)→資格復審、組織考察→公示、體檢→簽訂合同、培訓、上崗(每年9月初完成)
七、“三支一扶”計劃政策
1、服務期間享受的待遇:發放一次性安置費2000元,每人每年領取工作生活補助及繳納養老保險、醫療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共1.5萬元。
2、服務期滿待遇:
①公務員招錄優惠:拿出一定職位,專門招考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三支一扶大學生;
②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每年拿出一定的崗位,定向招聘職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三支一扶大學生;
③被單位錄用或聘用,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進入市場自主擇業的,人事部門協助推薦就業;
④考研升學優惠:報考碩士研究生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的,學校為其保留學籍兩年;
⑤服務期間符合評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可評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在今后晉升中高級職稱時(衛生系列指初級職務晉升中級職務),其在基層的服務年限可計入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3、報考三支一扶計劃流程:發布公告(每年5月份左右在云南人事考試網、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發布)→網絡報名(在云南人事考試網站進行網絡報名)→筆試(到指定考試地點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公示、體檢→簽訂合同、培訓、上崗(每年8月底完成)。
八、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政策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共青團中央牽頭,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組織實施。從2003年開始,每年招募一定數量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1-3年教育、衛生、農技、扶貧以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務工作。
九、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政策(特崗教師)
1、特崗教師聘期3年,在職期間工資待遇與在編人員標準一致。
2、聘期滿后,自愿留在本地學校任教的,經考核合格,經人事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正式在編職工管理,其在特設崗位工作的3年時間連續計算工齡;也可參加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的定向招考、招聘。
十、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兵役的優惠政策
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十一、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相關政策
(一)為首次創業人員提供扶持措施
1、貸款支持:對有創業能力的大學畢業生,每人提供不超過5萬元的創業小額貸款。
2、稅費減免:免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相關稅收;申請創業小額貸款免擔保、免利息。
3、創業服務:
①創業咨詢培訓幫扶。即:為創業人員提供創業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詢、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服務,提高創業能力。
②創業項目評審。即:對創業人員提出的創業項目分別由承辦單位和農村信用社進行初審和評審,決定是否推薦和發放小額貸款。
③創業導師幫扶。即:為創業人員介紹創業服務導師,提供“一對一”的創業指導。
④跟蹤服務幫助。即:對創業人員給予跟蹤指導,積極協助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資金補助:
①對首次創業成功者并穩定1年以上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創業補貼。
②對承擔具體創業幫扶的單位,每幫助1人成功創業給予1600元的補助經費,實行包干負責,用于創業帶動就業有關的工作經費。
③對經辦創業小額貸款的農村信用社、擔保機構等有關部門給予獎勵性補助資金。
(二)自主創業扶持措施服務流程
1、創業人員向承辦單位提出創業申請;
2、承辦單位向申請人提供咨詢和培訓服務,對申請人提出的項目進行初審,并向農村信用社推薦;
3、農村信用社對承辦單位提出的推薦項目進行評審,決定是否發放創業小額貸款,對發放的貸款按期回收;
4、承辦單位為創業人員推薦創業服務導師并提供后繼跟蹤服務。
十二、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政策
1、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
2、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3、對離校后未就業回到原籍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托管等服務,并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
4、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由就業服務機構將其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并提供服務。
5、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十三、如何辦失業登記?
(一)失業人員登記程序:
1、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七日內,其所在單位必須向就業服務中心提交個人資料;
2、失業人員必須在6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3、經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審核同意后發放《失業證》或《外來人員就業證》。
(二)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所需材料:
1、失業人員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文件;
2、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失業證》或《外來人員就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半寸免冠照片2張;
4、職業介紹機構開具的求職登記證明;
5、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6、失業人員經審核享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將竭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提供熱誠服務,服務咨詢電話:0691-2122475,網址:www.xsbnrc.cn,歡迎廣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垂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