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莆田市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凡符合政策規定加分條件的考生,請于4月30日前(上班時間),將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2016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各一份送荔城區教育局辦公室審核認定,以便及時公示,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咨詢電話:0594-2292152,0594-2212325。
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通知》(閩人發[2006]10號)
2.《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
3.《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
4.《中共莆田市委辦公室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工作的通知》(莆委辦 [2010]64號)
5.農村“獨女、二女”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