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同等學歷)。
(五)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連云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七)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指2016年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八)資格條件中有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只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英語四級、六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九)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