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湖濱新區會計管理核算中心是宿遷市湖濱新區財政局下屬工作機構,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具體詳見附表。
二、招聘要求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未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無違法行為;
3、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能力;
4、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8日—22日
2、報名地點:宿遷市湖濱新區管委會組織宣傳部(湖濱新區管委會412房間)
報名咨詢電話:84837711
3、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相關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原件,2張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二)資格審查
由湖濱新區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發放筆試通知書。
(三)筆試
應聘人員憑筆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考察專業知識,開考比例為1:3,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組織面試。
(四)面試
面試前,委培生、定向生、聯辦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參加面試。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按照總成績(筆試占60%、面試占40%)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規定進行。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宿遷市湖濱新區組織人事部門參照《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組織考核。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湖濱新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擬聘用職位、成績以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5天。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員,由宿遷市湖濱新區會計核算中心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兩年(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續聘手續)。正式聘用人員平均月工資標準約4500-5000元/月,并按規定辦理五險一金,年終獎金另計。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監督舉報電話:0527—84837711
(宿遷市湖濱新區組織宣傳部)
0527—84837110
(宿遷市湖濱新區紀工委)
本簡章由宿遷市湖濱新區組織宣傳部負責解釋。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