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招辦:
根據市教育和體育局安排,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由市招辦負責考生報名信息采集、志愿信息采集、錄取、收費等工作。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圓滿完成,現將報名階段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建立報名工作責任制
根據宜招辦[2016]13號文件, 2016年初中畢業生信息采集已經完成。本次報名工作在信息采集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不再采取考生網上報名,各報名點采用現場信息確認和手工追加的方式確定報名信息。按照“強化管理,分級負責,以縣(區)為主”的原則,招辦負責人為報名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微機人員和報名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要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和享受照顧加分的材料,要做好報名宣傳工作,充分利用網絡等媒體進行招生報名宣傳。確保按時完成報名工作,確保所有報名信息完整、準確和安全。
二、明確報名要求,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一)報名條件及對象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具體報名條件是:
普通高中:應屆初中畢業生,18周歲以下(1998年9月l日以后出生)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者。
職業高中(中專):初中畢業生報考市內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省級重點專業實行招生考試入學,學校及專業見附件1;報考市內中等職業學校非重點專業實行免試登記入學。(宜賓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對中等職業學校省級重點專業實行招生考試入學的公告》)
五年制高職專科和三年制普通中專校:須初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一般應未婚;報考成人中專的考生,婚否不限。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 1 )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教育資格的高中在校生;
( 2 )初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 3 )在上一年度參加高中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情節嚴重的考生;
( 4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規定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12日至4月13日。
(三)報名辦法
考生憑身份證或戶口簿報名。應屆學生由學校組織報名,往屆學生回戶口所在地的縣(區)招辦,由縣(區)招辦指導報名。
報名點工作人員根據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準予報名。
凡戶籍屬少數民族待遇縣,在外地就讀的考生,需享受照顧政策的,必須回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招辦,由縣(區)招辦指導報名。
(四)報名工作日程
1、2016年4月12至4月13日,各報名點將采集數據排版打印,由學生現場核對簽字確認;各報名點將學生報名信息與身份證或戶口簿逐一核對完善。該報名數據為最終高中階段招生報名數據,因報名信息審核不嚴而造成后果由學生及各報名點共同負責。
2、2016年4月14日前,各報名點審核匯總后報縣區招辦。各縣區招辦審核匯總后于4月14日16:00前報市招辦(考生報名數據庫格式與信息采集庫相同)。
三、嚴格收費標準,杜絕亂收費和搭車收費
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2012】641號)的規定,高中階段招生報名考試費每生60元。各縣(區)招辦要督促各報名點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嚴禁亂收費和搭車收費,所有收費全部進入財政專戶。經費由各報名點收交縣(區)招辦,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縣(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上交省、市的報名考試費于5月20日前轉市招辦財政專戶。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