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是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普通高等學校。學院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弘揚“厚德博學、唯實求新”的校訓精神,堅持“面向職教、服務職教、引領職教、特色發展”的辦學定位,致力于培養高素質職業教育師資和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并承擔民族高等教育任務,努力建設國內一流、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技術師范大學。
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前身為廣東民族學院,創辦于1957年,1998年更名為廣東職業技術師范學院,2002年更名為廣東技術師范學院。2002年、2005年,原廣東機械學校、原廣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和廣東省財貿管理干部學院先后并入學院。200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院于1977年開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0年開始招收國際留學生。
廣東技術師范學院目前擁有5個校區,設有19個二級學院和2個公共教學部,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本???、研究生)20519人,外國留學生258人(其中學歷教育留學生165人)。建校以來,共培養了各類全日制學歷教育畢業生73293人、培訓各類非學歷教育115963人,培訓全國和全省職教師資48000人,培養國際留學生1946人?,F有本科專業64個,涵蓋工學、理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經濟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此外,學院還設有民族研究所、高教職教研究所等多個研究機構。舉辦1所獨立學院(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天河學院)。先后被國家教育部、財政部和省教育廳選定為“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院?!薄ⅰ叭珖髮W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廣東省職業技術教育協同創新發展中心”、“廣東省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廣東省中職校長培訓中心”、“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研究與指導中心”、“廣東省職業院校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廣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基地”等。
為加強我院管理人才隊伍建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管理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4.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溝通協調、語言表達及文字寫作等能力,計算機操作熟練。
5.身體健康,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6.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7.具備應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技術師范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6年4月19日至4月22日。
(二)報名地點或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或郵寄報名方式。報名時需提供的應聘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個人簡歷;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從最初學歷起提供)、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工作(實踐)經歷證明、獲獎證明、外語水平等級證書、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暫緩就業協議書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按照上述順序整理后直接送至或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郵寄至: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293號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人事科(辦公樓3樓311室),聯系人:王老師、劉老師,聯系電話:020-38256619,請標明“應聘崗位代碼+姓名”字樣。應聘材料未按規定時間送達或提交材料不齊者,視為報名不成功。應聘材料原件于考試當天或者電話通知的規定時間到我院人事處人事科進行查驗。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http://www3.gdin.edu.cn/rsc/),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4月22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6年4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成立審核小組,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與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公布。
五、考試
管理人員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含寫作)。具體筆試安排由學校人事處通知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與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公布筆試成績,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要求則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如果發生筆試成績相同情況,則成績相同人員視為并列名次。
2.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具體面試安排由學校人事處通知應聘人員。學校成立面試評委小組負責面試評審工作,面試評委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面試評委小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議、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60分為合格分數線。
3.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60分為合格分數線。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與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擬聘人員原則上須在公示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提交齊備入職材料,未按規定提交齊備入職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1.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關于做好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5號)和《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廣師院〔2010〕93號)相關規定執行。
2.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協議無效。
3.關于遞補的說明
如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個人放棄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遞補時按規定在同崗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8256619(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
監督投訴電話:020-38256612(廣東技術師范學院紀委監察處)
廣東技術師范學院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