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察布查爾縣機關事業單位聘用制(縣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察布查爾縣公安局決定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面向新疆范圍內公開招聘67名縣聘公安協警人員。
一、報考條件、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嚴謹篤學,與時俱進,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服從組織分配。
(二)招聘對象
1.具有新疆戶籍,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或屬察布查爾縣戶籍或生源的高中及以上畢業生人員;
2.復員軍人(入伍前戶籍為伊犁州直戶籍或屬新疆范圍內服役的復員軍人);
3.在察布查爾縣范圍內服務的基層服務人員(包括服務期滿人員),含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等人員。
4.具有察布查爾縣戶籍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凡屬下列行為的不符合報考條件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被公安部門認為有犯罪嫌疑或違法劣跡的;
(3)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
(4)自治縣縣聘人員;
(5)在自治縣各類考試中違規列入禁考期限的人員。
(6)持有宗教極端思想,參加過非法宗教活動,曾被公安視關打擊處理過的人員;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的人員;
(7)有其它不良行為、不宜從事協警工作的。
(三)學歷、年齡、身體及其他條件
1.學歷:具有經國家,?。ㄊ校?、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高中及以上學歷(復員軍人學歷可放寬至初中)。(詳見附件《2016年察布查爾縣公開考試招聘公安協警人員職位表》)
2.年齡統一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人員。
3.身體條件: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其它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4.報考人員須符合所報考招聘職位全部條件
5.在察布查爾縣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不受戶籍限制。服務期規定一年的滿八個月以上,服務期規定二年的滿十六個月以上,服務期規定三年的滿二十四個月以上。
6.應聘人員畢業證書取得時間、遷移戶籍、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等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詳見《2016年察布查爾縣公開考試招聘公安協警人員職位表》,查閱及下載地址: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jcxrlzy.gov.cn/)。
三、考試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1日—4月22日
2.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由招聘部門另行通知
3.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
4.筆試成績公布時間:由招聘部門另行通知
5.面試資格審查時間:由招聘部門另行通知
6.面試、體檢、政審時間:由招聘部門另行通知
繳費方式:現場繳費,有關費用按國家規定收?。荚囐M每門課40元,報名費15元)。
四、招聘程序
報名,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
(一)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持身份證、畢業證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件及證明(以上均為原件)、近期1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到察布查爾縣公安局協警管理辦公室(察布查爾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大樓二樓)報名。報名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準予報考??忌鷪竺麜r須填寫《2016年察布查爾縣公開考試招聘公安協警人員報名登記表》,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同時填寫《2016年察布查爾縣公開考試招聘公安協警人員考試加分條件認定表》。
2.考生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有關要求和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應嚴格按招聘崗位的要求、條件如實報名。如考生個人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提供個人信息不實,資格審查期間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
(二)筆試
1.筆試科目(1門)及成績計算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00分。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公安基礎知識等。
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政策加分)×40%
2.對以下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實行加分:
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
㈡筆試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
㈢在察布查爾縣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
㈣復員軍人可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況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筆試成績加分后最高不突破100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證件要求
㈠大學生西部志愿者須提供縣級團委相關證明,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縣級組織部門相關證明,三支一扶大學生須提供縣級人社部門相關證明。
㈡察布查爾縣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須提供配偶或父母察布查爾縣戶籍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㈢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有關部門頒發的證書和證明等相關材料有原件、復印件。
㈣復員軍人須提供退伍士兵證。
4.筆試試卷命制:筆試試卷采用漢語、維吾爾語、哈薩克語等三種語言命制。
5.考生須按筆試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
6.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確定入闈面試筆試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
(三)面試資格審查
1.面試資格審查按照簡章規定程序及職位表具體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入闈面試筆試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2人的職位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招聘3-5人的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超過5人的按1∶1.5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四)面試及面試成績計算
1.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招聘單位按照統一的面試方案進行。
2.面試時間、地點:在面試資格審查結束時,以《面試通知書》的形式向考生告知。
3.面試形式:面試主要突出擬招聘崗位的工作性質和素質要求,以結構化面試和體能測試兩方面對考生進行測試。結構化面試為100分,結構化面試和體能測試成績均當場公布。
體能測試參照自治縣公安系統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執行,體能測試不計入總分,體能測試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統一采用漢語進行。面試成績為100分,面試時間控制在8分鐘以內。
4.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
5.面試要求
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開始前30分鐘按面試通知書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凡面試達不到60分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6.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如有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筆試成績仍相同者,根據學歷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招聘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參加體檢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具體操作辦法按《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
2.其他
體檢人員按照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招聘部門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有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
(六)政審
政審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人員須填寫《2016年察布查爾縣公開考試招聘公安協警人員政審表》,并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進行政審。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因政審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時,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政審。
(七)遞補、調劑
遞補、調劑工作必須在面試合格人員中進行。因體檢、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職位上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因無人報考或招聘數量不足造成的空缺崗位,面向社會統一公布,調劑工作在面試合格的考生中進行。具體調劑辦法按照考生自愿報名,在申請調劑的考生中,按照相同崗位(同專業)進行匹配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調劑。
(八)公示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對面試、體檢、政審全部合格人員,通過察布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實名舉報反映的問題由人社、監督部門核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事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辦理聘用手續的考生與招聘單位簽訂縣聘合同,同時由縣人社局、財政局辦理工資、保險等手續。新增人員全部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縣聘)??h聘人員在聘期內按照《察布查爾縣機關事業單位聘用制(縣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享受相關縣聘待遇。
五、監督、紀律及其它要求
(一)自治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參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考生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三)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4號令規定,對違反考試紀律、填報虛假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處以一定年限報考察布查爾縣考試的資格,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察布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了解相關考試信息、工作進程,并查詢相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六、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公示、政策解答等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察布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xjcxrlzy.gov.cn)進行發布?!逗喺隆芬幎ǖ臅r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七、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察布查爾縣招聘縣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地點:察布查爾縣公安局協警管理辦公室
報名聯系人:薛飛、韓志燕、王云飛、買爾孜亞木·巴合提江
報名聯系電話:0999-6528647
監督舉報電話:0999-6528636
察布查爾縣紀檢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0999-3622650
察布查爾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0999-3625001
察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9-3622202轉810
附件:《2016年察布查爾縣公開考試招聘公安協警人員職位表》
察布查爾縣招聘縣聘工作人員考試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