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場)黨委、人民政府,區直各單位,各社會組織: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6]11號),現就我區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6月18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客觀題 |
6月19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客觀題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客觀題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主觀題 |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參加此項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應是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學校從事德育、心理輔導工作的老師;鎮、村(社區)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干部職工;以及有志從事社會服務工作的志愿團體人員。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三、報考流程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3月28日9:00-4月15日17:00。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10〕9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二)報名流程
1、應試人員首先應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或者考試報名登錄界面(http://zg.cpta.com.cn/examfront/register/login.jsp)進行注冊,已完成注冊的應試人員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考信息。
2、上傳照片。請務必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大于30KB,像素大于300*215),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將審核不通過。
3、報名信息確認。應試人員在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網上繳費,并下載打印《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報名表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4、報名結束后,應試人員應及時將《報名表》(一式一份)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成績公布后,全科通過人員將報名表交所屬考試機構進行考后資格審核。
四、考試
(一)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應試人員可于6月13日9時-6月17日17時在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嚴禁攜帶計算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入考場(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五、考前培訓
今年市、區將繼續組織免費考前培訓(具體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具體要求
(一)請各鎮(場)和區直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人員參與報名考試工作。根據區有關領導批示精神,各鎮應積極動員鎮、村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干部報考;區直各單位至少發動1人以上報考,教育、衛生系統要充分發動符合條件的老師和醫護人員報考。凡報名參加考試的,由所在單位實報實銷考生的考試輔導資料費和考試報名費,并督促報考人員依時參加考試。
(二)請各鎮(場)、各單位在4月18日前將報考名單報區社工委,以便通知考生參加考前培訓。區社工委聯系人:黃桂財,電話(傳真):5835610,手機:13828557700,郵箱:gdqxsgw@126.com;區民政局聯系人:黃志軍,電話:5825620,郵箱:1370866819@qq.com。
(三)報考人員可以在“清新社工師考試交流群”(Q群號:334027924)進行交流學習,下載相關復習資料。
中共清遠市清新區委組織部
清遠市清新區社會工作委員會
清遠市清新區民政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