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第一次報考時資格審查未通過,并讓補充材料后再報考其他崗位,可我完全按照公告和上述規定重新報考了其他崗位,過去兩天了還是顯示“未審查”。
細讀考試公告“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意思是不是說,凡重新報考的考生的資格審查和查詢是放在這段時間集中進行呢?
回復:建議直接聯系招錄單位審核。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