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新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隸屬于衛生局,招錄人員的時候為事業編制。
(現在)政策變了,新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合并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并且參公管理,請問原來的新農合管理辦工作人員是否能享受參公管理待遇!!!
(現在)新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參公管理了,是不是原來新農合管理辦的編制人員就不能在合管辦上班了?
回復:具體還請直接咨詢所在單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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