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
我已畢業四年了,在旅行社工作,但沒有跟旅行社簽過勞動合同,自己還留有畢業時的報到證,已經不能算是應屆畢業生了。在填報公務員的時候怎么填報?這樣的工作經歷能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嗎?謝謝!
回復: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資格復審的時候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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