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高職高專應往屆畢業生升入本科學校學習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6〕14號)、《遼寧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6年高職高專應往屆畢業生升入本科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遼教發〔2016〕20號)和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下發的《遼寧省2016年高職高專應往屆畢業生升入本科學校學習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遼招考辦字[2016]30號)的文件要求,制定沈陽工程學院2016年高職高專應往屆畢業生升入本科學習報名工作實施方案,請各學院按文件相關要求組織好本學院2016年專升本報名工作。
一、招生學校和招生專業
遼寧省2016年高職高專應往屆畢業生升入本科學校學習招生學校及專業,詳見《遼寧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6年高職高專應往屆畢業生升入本科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遼教發〔2016〕20號)。
二、招生對象
1.經我省域內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并列入國家招生計劃已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專科層次應、往屆合格畢業生和參加我省組織的中職升高職統一招生考試的??茖哟螒?、往屆合格畢業生,以及經批準參加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改革試點、訂單式培養、緊缺人才培養、一村一名大學生等單招試點的專科層次應往、屆合格畢業生,均可報考與所學高職專業相同或相近(同類專業)的本科高校本科專業。根據《高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和《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中專業分類的相關要求,由各學院具體嚴格掌握。
2.具有普通高職(??疲W歷,已服義務兵役的退役士兵可以通過專升本考試接受本科教育。
三、報名
1.應屆畢業生: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持學生證、居民身份證到所在學院報名。
2.往屆畢業生: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持畢業證書、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原院(系)報名。
3.退役士兵:持身份證、畢業證、入伍通知書、退役士兵證原件和復印件,到原院(系)報名。資格審查:4月11日至15日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入伍通知書、退役士兵證、獲獎證書及獲獎存檔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省轄市級安置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資格審核證明信》(已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出具)或畢業學校出具的《遼寧省大學生退役資格審核登記表》(2016年應屆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出具)到遼寧省教育廳大學生征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沈陽市皇姑區泰山路19號601室,電話:024—26901958)進行。退役士兵考生應參加省招考辦組織的統考科目和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綜合課考試,符合免試條件的退役士兵按相關文件辦理。
4.考生報名需拍攝電子照片,繳納報名費,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5.各學院在組織考生選擇專業綜合課考試科目和填報志愿時,要根據考生所學專業和課程,對照招生學校的專業及專業綜合課考試科目要求(見省招辦下發的《遼寧省2016年高職高專應往屆畢業生升入本科學校學習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遼招考辦字[2016]30號)附件3、附件4)對口報考。每個考生可填報兩個志愿,一個第一志愿,一個參考志愿,參考志愿所填的專業必須與第一志愿所填的專業及加試的綜合課一致。
四、工作分工:
1.各二級學院
由各二級學院對??飘厴I生進行宣傳動員、報名資格審查和推薦,組織填寫《報名信息表》,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以及使用報名軟件錄入學生基本信息、報名信息,收取考生報名費(120元/生標準)等基礎工作。各二級學院如遇到問題,請統一匯總后與招生就業工作處溝通。
2. 學生工作處、教務處
(1)由學生工作處按學籍對各二級學院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并提供相應學籍異動學生文件(包括休學、降級和轉學等的學校正式文件);
(2)對多次高考學生提供學信網截圖。
3.招生就業工作處
(1)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專升本政策咨詢;
(2)考生報名信息審核、考生電子照片采集;
(3)匯總各二級學院報名信息及時上報省招辦;
(4)負責建立考生檔案;
(5)按照《沈陽工程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進行公平、公正錄取。
五、專升本報名名單張貼公布,報名資格接受監督。
六、紀檢監督
學校紀委全程參與專升本報名及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監督電話: 31975182 招生咨詢電話:31975263
考務咨詢電話:31975223
七、時間安排:
時 間 | 工作內容 | 負責部門 |
3月31日 | 下發有關報名材料(《報名信息表》、報名軟件等) | 招就處 |
3月31、 4月1、5、6日 | 考生填寫報名信息表,各學院審查考生資格,收取報名費120元/生,錄入學生基本信息至報名軟件等 | 各學院 |
4月7日 | 各學院統一上報報名表、報名費、考生信息數據庫 | 招就處 |
4月8日 | 資格審核,高考考生號審核,學籍異動學生文件 | 學生處 教務處 |
4月9日—11日 | 張貼公布考生名單,接受監督 | 紀委 招就處 |
4月12日 | 電子照片采集、考生《報名信息表》確認簽字、《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簽字。要求學生本人必須按時間要求,以學院為單位,按報名考生號順序進行電子照片采集和信息確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 招就處 |
4月13—15日 | 處理報名數據庫,生成報送數據文件,報請學校審批 | 招就處 |
4月18日—21日 | 數據庫文件上報省招辦 | 招就處 |
5月9日-13日 | 前往省招辦領取準考證并發放 | 招就處 |
5月21日-5月23日 | 考試 | |
6月14日-6月15日 | 發成績條 | 招就處 |
6月15日—6月24日 | 錄取 | 招就處 |
八、考試時間安排
考 試 時 間 | 考 試 科 目 | |
5月21日 | 9:00----11:00 | 外語、學校體育學 |
14:00----16:00 | 計算機 | |
5月22日 | 9:00----11:30 | 專業綜合課(理論) |
5月22日下午、5月23日全天 | 職業技能測試 |
九、注意事項
1.報名考生在填寫《報名信息表》時,要字跡工整、清晰,沒有涂改。
2.各學院嚴格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學籍電子注冊要求,考生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忌彰?、身份證號、考生號必須與考生當年參加普通高考的錄取名冊一致,考生聯系方式必須是考生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考生休學、降級和轉學必須有學校正式文件。
3.《報名信息表》的左上角用鉛筆注明:所在學院名稱、班級、學生本人的協議書號、高考時14位考生號(高考考生號不清楚,統一匯總給招生就業工作處;如參加多次高考,務必進行標注)。
4.外省考生的考生號要填寫高考考生號,單獨填寫dbf文件;如有往屆的五年制學生報名,考生號14位全部為0,并單獨填寫dbf文件。
5.參考志愿所填的專業必須與第一志愿所填的專業及加試的綜合課一致。
6.各學院上報報名表時,要求按照協議書號排序,往屆生排在應屆生后面。
7.招生就業工作處不受理學生個人上報的《報名信息表》。
8.報名軟件要求使用2016新版本,不得使用歷史版本。
招生就業工作處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