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搭建公正選人用人平臺,保證我中心新增人員素質,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6號)和遵義市人事局《關于貫徹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遵市人發[2006]2號)的規定,結合市編委2011年下達給我中心的進人計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方案經遵義市人社局審批同意后,在市人社局指導下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招考工作的領導和實施,市局成立了公開招考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王玨(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彭粵平(市人力資源和勞動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盧華倫(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成員:陳忠于(市人力資源和勞動社會保障局事業管理科科長)
唐勇(市國土資源局人教科科長)
張明全(市國土資源局監察室主任)
趙毅(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負責人)
三、招考職位
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專業技術人員一名。
四、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市戶口或本市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2、其它市(州、地)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10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應的學位,專業要求為信息安全、網絡與信息安全、計算機應用及安全管理、采礦工程、地質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學、土地資源管理。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不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方案由市國土資源局發布,將招考計劃、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資格條件、報名時間和方法、招考方式等在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遵義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等媒體上予以公告。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我中心和市局人教科負責,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則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1、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遵義市國土資源局四樓人事教育科(匯川區廣州路天安星園旁),聯系人:趙毅、代媛媛,聯系電話:0852-8638317、8226736。
3、報名方法:
(1)應聘人員需填寫《遵義市國土資源局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登記表》,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張。
(2)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它需要證明的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報考的書面證明。教師要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4、領準考證時間、地點:2011年11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在市國土資源局四樓人事教育科領取。
六、考試內容及形式
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占30%,面試占70%,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由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考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和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忌仨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國土資源管理基礎知識、法律法規知識。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工作方案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進入此環節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領取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考試成績按“0”分計算。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專業技能測試、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協調能力以及計劃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由領導小組組成面試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測評。
七、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從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由市局組織考察。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由招考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09年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1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學及以上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為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
8、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報名及考試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考察合格人員少于招聘崗位人數的,考察人選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按程序進行體檢、考察。
九、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遵義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等媒體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導議的,由招考領導小組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取消聘用資格的,從進入面試人員中依次按規定等額遞補進行體檢、考察政審并公示。
十、聘用審批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市局根據管理權限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從進入面試人員中依次按規定等額遞補進行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并辦理聘用手續。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0852-8638317、8226736(市國土資源局)
0852-866265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2-8221066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本方案解釋權屬招考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