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血液中心隸屬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是省財政預算管理單位,是海南省唯一的采供血衛生事業單位。承擔著全省臨床用血的采集、檢測、制備、貯存、供應和臨床輸血技術的科研、指導和推廣任務。為適應我中心的發展需要,擬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30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㈠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科學發展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享有我國公民的基本權益。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普通院校畢業學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須提供近1個月內的二、三級綜合醫院體檢證明)。
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擬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見下表。
三、招聘和錄用程序
㈠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2日,8:30-12:00,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為我中心人事保衛科。報名聯系人:劉文君,謝青。
2.報名程序和要求:報名人員須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經現場初步驗證后提交復印件,原件歸還本人。另須提交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張、體檢證明1份,在職人員須提交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不得委托他人代報。報名人員在網上打印并填寫《海南省血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我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核準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在我中心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考試人員并公布。
4.報名人數不夠的處理: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計劃。
㈡考試。
1.考試形式和地點??荚囆问椒譃楣P試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地點根據報名人數擇優選取考試地點,內容為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我中心網站上進行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面試,地點設在我中心四樓會議室。面試考官7人,由省衛生和計生委員會相關處室領導和我中心領導4人以及外聘專家3人共同組成。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實行百分制,60分為面試合格分數線,當場打分。面試前三天,由我中心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試命題。筆試試卷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負責命題。面試試題庫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專家共同負責,試題庫題目數不少于50個,序號隨機排列,且每位面試的應聘者完成面試后,下一位面試者重新打亂題目序號抽取試題。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荚嚦煽冊谖抑行木W進行公布。
㈢綜合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由我中心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㈣身體檢查。
根據考核結果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我中心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己恕Ⅲw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另行組織招聘。
㈤公示。
按程序將擬聘人選報省衛生和計生委審定、省人社廳核準后,在我中心公示7個工作日,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㈥報備材料。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我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主管部門和省人社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㈦聘用通知。
我中心向受聘人員發出聘用通知書。
㈧簽訂合同。
我中心與確定受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試用手續等。
四、錄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人員一經聘用,簽訂聘用合同,按國家和我省有關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規定進行管理并給予相關待遇。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公正,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部門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血液中心人事保衛科負責解釋。
聯系人:劉文君
聯系電話:68657453
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紀檢監督電話:6538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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