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同意,蘭州理工大學2016年決定公開招考碩士及以上學歷工作人員20名。為做好2016年人才招考工作,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和《關于做好省直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94號)精神,特將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開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5.應聘人員年齡:博士研究生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對取得多個層次學歷的應聘人員,執行與應聘崗位相符專業的年齡要求,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6.專任教師崗位第一學歷須為普通二本及以上。7、輔導員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均由學校負責。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9日-4月24日。應聘者通過蘭州理工大學網站(http://www.lut.cn)中“人才引進”-“最新消息”專區瀏覽選擇崗位,下載并填寫《蘭州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將已填寫完整的登記表發至gdrsc207@126.com郵箱中,工作人員會在收到郵件后48小時內進行回復。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3月21日-4月26日。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網絡初審報名者資格,符合相應崗位基本條件者,報名資格審查通過。
3.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5月26日,現場確認地點: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校本部八號樓人事處207室)。
(2)現場確認需要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3張,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②各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執業資格證書等)。應屆畢業生憑所在院校證明報名,并確保應屆畢業生畢業證信息于2016年8月30日以前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查到。③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同意應聘報考的證明。④繳納考務費150元。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現場確認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復審,對信息真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放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
(3)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不能按時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筆試和面試
應聘人員須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筆試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28日,命題委托第三方命題,具體安排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的應知應會的專業基礎知識。輔導員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面試資格,不足人員不再遞補。
2.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3.面試。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面試由學校各二級用人單位招聘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二級用人單位聯系校領導全程監督指導。輔導員崗位人員面試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專業技術崗位面試時間為2016年6月7日至6月8日,輔導員崗位面試命題委托第三方命題,面試時間為2016年6月11日。面試采取百分制的計分方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招考資格,不足人員不再遞補。面試可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分別采取試講、提問、答辯和實踐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
(四) 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1.體檢。體檢時間2016年6月14日。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聘計劃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名單。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執行。
2.考察采取調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應聘人員政治素質及德、能、勤、績、學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對有工作經歷者須到其原單位考察;對國外留學人員,要與相關部門協調,考察其在國外期間的工作、學習、生活等相關情況。
3.確定擬聘人員。學校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報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4.公示。學校將確定的擬聘任人員名單在學校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5.聘用。同意聘用為我校人員按照非事業編制人事代理的方式進行管理,在取得雙證并上交后,7月上旬與人事代理機構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書》,并按照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報到和工作關系轉移手續。2016年7月20日前未上交“畢業證”、 “學位證”的碩士應聘人員不予聘用,2016年9月30日前未上交“畢業證”、 “學位證”的博士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二、考務公開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并將符合考試條件的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考試考核成績、擬聘人員名單公布在校園網(http://rsc.lut.cn/)上,供應聘人員查詢并接受社會監督。
三、監督
(一)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考核等招考全過程的監督工作由學校紀委、監察處、保密辦負責,并接受省教育廳、人社廳監督指導。應聘者在招聘過程中對招聘工作若有異議,可向蘭州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部門對反映的問題應及時核查、處理并答復;應聘者若對答復仍有異議,可向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申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931-2973706,學校紀委、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931-2973737。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參加考核或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相應資格的;
2.在考試中作弊者。
3.檔案中有不良記錄者。
(三)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將依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者;
2.故意泄露考試題目者;
3.違反規定,影響考聘公平、公正進行者;
4.違反國家或省上規定的其他情形者。
四、附 則
本實施辦法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