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陽光招生”,維護公平、公正原則,根據貴州省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普通高考招生加分照顧考生資格審查實施辦法》(黔招委〔2015〕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2016年高考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33號)文件要求,地、縣二級招生監察部門對政策照顧性考生在我縣報名參加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進行嚴格審查,現將審查結果公示如下(名單附后)。
公示有關說明:
1、公示期限為15天,從2016年3月29日起至4月12日止。
2、公示期內,縣招監辦設立聯系電話和接待室,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對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口頭、書面等形式反映或舉報,受理單位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反映人進行嚴格保密。
3、凡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要署真實姓名、單位和聯系地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借公示之機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否則,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4、公示期滿后,根據反映意見和調查核實情況,縣招監辦將上報地、省招監辦重新審查。
5、公示期內聯系電話: 2838468 2830227
公示期內來信來訪接待室設在招生監察辦公室。
松桃苗族自治縣招生考試院
2016年3月28日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縣2016年普通高考政策照顧加分(少數民族)學生名單
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www.gzstedu.cn/Item/160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