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82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號)精神,為做好2016年度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可以參加考試報名,報名條件如下: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該項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報名
考試報名使用全國統一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主要環節有:注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費、準考證打印、考試成績全部達標后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考后現場資格復審后辦理領取證書事宜等。
(一)注冊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完成注冊后即可選擇考試項目。之前在此網站注冊過的考生,應使用原注冊賬號登錄報名。
(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3月30日09:00—4月11日24:00
考生應對照相關文件確定自己符合報考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應仔細閱讀相關提示信息和誠信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核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操作。
(三)網上資格初審
此步驟是對考生網上填寫個人信息的初步比對,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不代表報考人員一定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全部達標的考生還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四)網上繳費
考生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后即可在網上交費,確認已繳費后即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13日24:00。
(五)準考證打印
所有確認已繳費成功的考生請于考試前5日起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即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三、考試
(一)考試科目和時間
2016年度的考試于6月18、19日舉行。
6月18日下午: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9日上午: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6月19日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
上述《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二)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統一設在昆明市(含呈貢區),由我中心負責相關考務工作。參加考試人員請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三)參加考試人員注意事項
1.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2.客觀題科目考試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主觀題科目考試,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不按相關要求及規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其他和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
件),兩證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參加考試。
關于“其他和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的解釋:考生報名時填寫的“證件類型”一欄為其他證件的,如軍官證等,“證件號碼”一欄應填寫相應證件號碼,考試時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原件。
(四)成績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8月19日左右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即報名網站)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此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五)成績管理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后現場資格復審的;
3.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四、現場資格復審
考試成績全部達標的考生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后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全部應試科目成績均達到各科試卷總分的60%(即每個科
目均達到該科目試卷滿分的60%)的考生必須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到規定地點進行考后現場資格復審,復審地點是考生報名時所選擇的“審核點”,審核點地址和聯系方式請考生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查詢。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后現場資格復審的,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規定,按自動放棄考后復審處理,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
考后現場資格復審時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按人社部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規定,將取消相應科目的成績。
考后現場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統一格式見附件)、身份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證明及其他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五、證書領取
證書領取地點為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審核點”。
為確??忌?,合格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取證書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
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六、考試用書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04 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七、考試收費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等17項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38號)文件規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61元/每人每科,主觀題65元/每人每科。
八、考試咨詢
考生請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在“考試動態”欄目中點擊“云南省各審核及證書領取地點咨詢電話、地址”查詢聯系方式。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