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教育(社事)局,市直學校、教育單位: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2016年春季市(州)、區(縣)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資﹝2016﹞1號﹚精神,現就做好我市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是具備《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人員。
二、時間安排
根據省教育廳的安排部署,我市今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2016年4月1日—7月10日。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認定”程序。我市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1日—4月20日(工作日:8:30—17:30);現場確認時間為4月20日—4月22日。對應由各縣﹙區﹚教育局認定的,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
三、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網報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未參加全國統考報名人員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端口進入,參加全國統考報名人員從參加全國統考端口進入)、上傳照片,并查看體檢、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2.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公布在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欄)。
3.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公布在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欄)?,F場確認須帶以下材料:
①《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成功后,自行打印,并貼好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對本人思想品德鑒定材料一份(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有統一格式,請下載)。
⑥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⑦師范類專業申請者,還需帶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需加蓋出具部門公章);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原件或復印件(需加蓋出具部門公章)。
⑧非師范類專業申請者,還需帶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自考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⑨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者,還需帶上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工作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政策性強,程序嚴密,要求嚴格,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加強領導,周密組織,確保工作萬無一失。
2.認定教師資格資料的復印件,各單位要安排專人逐一嚴格審查原件,由審查人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縣﹙區﹚教育局或市直學校﹙單位﹚公章。
3.教師資格測試費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嚴格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川價函[2008]99號和省教育廳川教函[2008]273號文件執行。
內江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