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學校、縣直學校、民辦學校:
現將《十堰市2016年普通話水平培訓測試公告 》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你們接到通知后,迅速將測試通知轉發到轄區內所有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并按文件要求組織報名,報名結束后以中心學校(縣直學校)為單位,于4月15日以前將考生電子報名信息、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并上交到縣繼教中心艾紅處進行現場確認繳費,郵箱jsjy668567@163.com.測試費用嚴格按照鄂價費字[2004]132號文件執行,即教師及社會人員每人每次測試費50元,學生每人每次測試費25元(測試費用在確認時收取);培訓費用按有關政策執行。逾期視為自動棄權。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