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工作要求及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制定復試基本分數為: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335分,政治、外語成績均不低于34分 ,業務課成績不低于90分;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245分,政治、外語成績均不低于30分。達到上述各科目分數的考生,具備了參加我校復試的基本要求,全部準予參加復試。接收到我校調劑復試通知的考生(詳見《山東藝術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名單》),一同參加我校復試。
一、復試具體安排:
報到時間:3月28日上午8:30—12:00;
外語口語測試時間:3月28日上午9:00—17:00;
外語口語測試地點:文東校區(請于報到時參見復試考場安排);
體檢:3月29日上午6:30—7:30空腹到文東校區保健科;
外語筆試時間:3月29日上午9:00—12:00;
外語筆試地點:文東校區(請于報到時參見復試考場安排);
專業復試時間:3月29日下午—4月1日(請報到時參見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安排)
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調劑到我校的外??忌谑盏健叭珖芯可猩{劑服務系統”發送的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須回復是否參加我校復試的信息。
逾期不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
(3)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審查蓋章的政審表(請在研究生處網站《山東藝術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點擊下載);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持學生證,特殊學制考生須有學校教務主管部門相關證明,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考生須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現場確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提供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9)報考我校各二級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山東藝術學院研究生處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