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蘇州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復試重點對考生的專業水平、外語水平、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
二、基本原則
1、擇優錄取原則:依據考生的初試和復試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2、志愿優先錄取原則:對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將優先錄取。
三、復試方式
復試包括專業考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及專業綜合面試三部分,其中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50分;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所有復試成績之和滿分為300分。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署名評分,面試成績為復試小組成員賦分的平均分。
四、復試內容
1、專業考試:根據考生所報考的專業方向以及個人的實際專業類別,進行現場演唱、演奏或指揮,具體要求如下:
專業方向 | 考試內容 |
聲樂演唱 | 演唱兩首風格不同的作品 |
器樂演奏 | 演奏兩首風格不同的作品 |
指揮 | 指揮兩首指定作品: 1、貝多芬第二交響曲第一樂章引子 2、福雷安魂曲第三樂章圣哉經(Sanctus) |
2、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考生首先用英語進行2分鐘左右的自我介紹,然后與現場的評委進行3分鐘左右的英語交流。整體時間不少于5分鐘,評分檔差為2分。
3、專業綜合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基本音樂素養和能力,采取現場抽取視唱及模唱題各一道的方式進行考試。其中,視唱題為五線譜,考生無論采用首調唱名法或是固定唱名法,都要求根據現場提供的標準音,按正確的音高視唱;模唱題彈奏兩遍,考生可以自由模唱,不必唱音名。整體時間不少于15分鐘,評分檔差為5分。
五、錄取工作
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總成績60%,復試總成績40%計算。具體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5)*60%+(復試總成績*1/3)*40%。
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對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進行排序,提出建議錄取名單(第一志愿優先),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或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低于25分或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建議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部審核。
六、提交書面材料見我校復試通知書要求。
七、其它
本實施細則中未提及事項按《蘇州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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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科技學院音樂學院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音樂學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