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關于2016年研究生招生有關文件規定和會議精神和《蘇州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土木工程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錄取選拔質量;積極支持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繼續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優化;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推動研究生教育科學發展。
2、復試的重點是對考生的專業知識、外語水平、科研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行考察。
二、基本原則
1、擇優錄取原則:依據考生的初試和復試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2、第一志愿優先錄取原則:對填報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復試合格的前提下,在該學科內優先錄取。
3、導師雙向選擇原則:學生將根據導師基本情況和自己的意愿選擇導師,導師也將根據學生的綜合情況選擇學生,進行雙向選擇。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及綜合面試)二部分,其中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5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所有復試成績之和滿分為300分。
1、專業課筆試: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專業課筆試科目見下表:
專 業 | 研究方向 | 筆試科目 |
結構工程 | 01方向 | 鋼結構 |
02、04方向 | 混凝土結構 | |
03方向 | 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 | |
防災減災工程與防護工程 | 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 | |
巖土工程 | 土力學或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 | |
橋梁與隧道工程 | 橋梁工程或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 | |
材料學 | 無機復合材料 | 材料綜合知識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建設工程管理 | 工程經濟學 |
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學位)研究方向 | 筆試科目 |
結構工程 | 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 |
防災減災工程與防護工程 | 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 |
巖土工程 | 土力學或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 |
橋梁與隧道工程 | 橋梁工程或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 |
建筑材料 | 材料綜合知識 |
建筑經濟與管理 | 工程經濟學 |
考試用具可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鉛筆、橡皮、直尺、計算器。
2、英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通過交談和回答問題方式進行。
評分標準:準確性(25分)
流利度(15分)
理解度(10分)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50分,成績評分方式為50、48、46、44、42……,一檔為2分。
每位考生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的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
3、專業綜合面試:重點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能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
評分標準:(1)知識結構情況(20分)
其中:專業知識結構(15分)
相關知識結構(5分)
(2)科研能力和潛能(50分)
其中:回答問題的正確性(25分)
應變能力、現場發揮(15分)
概括、總結和聯想(10分)
(3)綜合素質(30分)
其中:分析問題能力(15分)
理解、表達能力(10分)
人際溝通能力和舉止(5分)
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成績評分方式為100、95、90、85、80……,一檔為5分。
一般過程為復試小組成員提問及考生回答。專業面試成績為復試小組成員賦分的平均分。每位考生綜合面試的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四、錄取工作
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總成績60%,復試總成績40%計算。具體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5)*60%+(復試總成績*1/3)*40%。
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對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進行排序,提出建議錄取名單(第一志愿優先),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或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低于25分或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建議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部審核。
五、提交書面材料見我校復試通知書要求。
六、其它
本實施細則中未提及事項按《蘇州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
聯系人: 李老師
聯系電話:0512-68417356
舉報電話:0512-68075609
E-mail: jerry2006@mail.usts.edu.cn
通訊地址:江蘇省高新區濱河路1701號,郵編:215011
土木工程學院
2016年3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