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我縣住建系統城市規劃及環境藝術設計方面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不斷滿足昌寧田園城市規劃及環境藝術提升對相關人才的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六號)、保山市紀委 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山市監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行為加強招聘工作監督的通知》(保人社聯〔2014〕14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經昌寧縣引進招聘住建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引進招聘住建緊缺專業技術人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合格、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好, 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明顯生理缺陷,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二)符合招聘崗位學歷、專業要求及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
昌寧縣住建局計劃引進招聘住建緊缺專業技術人才2名,崗位設置如下: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 |
昌寧縣園林綠化所 | 管理A崗 | 1 | 本科及以上 | 城市規劃、城市規劃與設計 | 2016年應屆畢業生 |
昌寧縣園林綠化所 | 管理B崗 | 1 | 本科及以上 | 環境藝術設計 | 2016年應屆畢業生 |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組織、人社、住建等部門,組成引進招聘工作組,到高等院校進行引進招聘。
(二)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4月6日(星期三)13:30—17:30。
報名地點:昆明理工大學(蓮花校區博信廣場)。
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持身份證、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張及能證明其學籍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2.報名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組依據招聘條件,對報考者的個人信息及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按畢業生推薦表中的學業成績平均分由高到低,以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工作組在報名時通知)。
3.組織面試
(1)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儀容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2)組織面試。由招聘工作組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組織面試,由考官現場評分,成績現場公布,考生現場確認。面試考官5人,由招聘工作組現場臨時抽定。
(3)結果運用。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合格者,按照招聘崗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對象。
4.簽訂協議
招聘工作組根據面試結果,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經雙方現場協商簽訂《昌寧縣住建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引進招聘協議書》。
5.資格復審
簽約學生畢業后于2016年7月25日以前持引進招聘協議、身份證、畢業證、就業登記證到縣住建局報到,并將學籍檔案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縣住建局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后續的招聘環節(時間另行確定)。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由簽約學生與招用單位主管部門聯系確定)。
6.體檢及考核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擬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專業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7 .公示
對體檢、考核合格人員在縣組織、人社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8.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期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招聘紀律
(一)嚴肅招聘紀律。招聘工作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招聘工作,實行公務回避制度,嚴格按照招聘有關規定,辦理齊備招聘手續,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嚴格檔案管理。畢業生檔案由昌寧縣人社局人才市場保存,如有不封存或有異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嚴禁弄虛作假。報考者有弄虛作假和違反相關招聘紀律規定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昌寧縣事業單位招聘;相關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招聘工作紀律規定,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咨詢聯系電話:
昌寧縣委組織部:0875—7130429
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875—7130369
中共昌寧縣委組織部 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昌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 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