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所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按照《華東理工大學關于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同時結合我所招生專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如下:
一、組織機構
高教所成立由5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所長擔任。
二、調劑
我所高等教育學專業接受校外調劑,參加調劑的考生必須滿足同時以下條件:
1.申請調劑學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劑專業復試分數線;
2.申請調劑學生必須為本科學歷,報考研究生的第一志愿原則上應當為“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
三、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必須進行資格審查,方能領取準考證。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復試
復試面試成績由面試小組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五、錄取
2016年碩士研究生的錄取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確定。
六、其他
本細則由本所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復試期間若有咨詢或投訴可與本所招生領導小組聯系。
聯系方式:
聯系人:高老師
電話:021-64252414
郵箱:gaofangyi@ecust.edu.cn
地址:四教308室
華東理工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