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審查
請考生于2016年3月25日(9:00—16:00)到南通大學主校區6-114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時,請提交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的報考材料: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考登記表》(用A4紙下載打?。?/P>
2.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內地身份證、軍人證件、港澳臺身份證、華僑身份證)原件(原件僅用于核對,不要裝入報考材料內)和復印件;
3.碩士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證書原件(原件僅用于核對,不要裝入報考材料內)及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和應屆畢業碩士生證明,且須在入學前補齊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凡在境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書原件(原件僅用于核對,不要裝入報考材料內)及復印件;
4.本人自述(主要介紹本人學習、工作經歷、科研情況等,以及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設想等;
5.科研成果目錄及附件1份(包括論文、專著、課題、發明專利、獲獎等);
6.碩士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加蓋考生單位人事檔案部門或培養學校公章);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7.除擬報考導師之外的專家親筆推薦書原件2份(網上報名系統下載表格);
8.思想政治考察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表格);
9.南通大學(含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我校(附屬醫院)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材料須真實、可靠,它將作為招生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請考生務必重視。
二、初試(學校統一組織考試)
1.初試科目為外語、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代碼以"②"開頭);初試時間:2016年3月26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初試地點:南通大學主校區(嗇園路9號)(具體地點在資格審查現場公布)。
2.初試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考生須攜帶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圓珠筆)等文具(英語考試須攜帶2B鉛筆),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3.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誠信考試。
三、復試(學校統一組織專業課考試,學院組織綜合面試)
1.復試內容:專業課(考試科目代碼以"③"開頭)筆試以及綜合面試(含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知識測試和專業素質能力)。
2.復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請及時到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查看“南通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通告”。
3.復試時須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四、體檢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等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體檢時間、地點由各招生學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