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理工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具體情況,特制定體育部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復試線 (已在研究生院網公布)
二、復試形式、內容
(一)體育部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外語、專業理論知識、實踐技能測試)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2.面試:滿分為200分。其中:
(1)考查專業理論知識掌握及運用能力,滿分70分;
(2)外語交流能力考核,滿分為30 分,考核要求:口語、閱讀與翻譯;
(3) 實踐能力考核:滿分為 100 分,考核要求:據考生個人的運動專項進行現場測試,考生自備運動服裝和器械。
(二)復試主要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體育教育相關英語的聽說讀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誠信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考生學習經歷及取得成果。
三、復試階段各環節安排
(一)資格審查:2016年3月21日 ,8:00-8:30 ,體育部辦公室。主要審核:
1、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畢業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公章);
4、《南京理工大學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自然情況審查表》(考生所在單位蓋章),并將身份證和畢業證(或學生證)復印件(復印件右上角有考生編號)、學習成績單按考生編號順序裝訂存檔。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筆試、面試
1、筆試:2016年3月20日 ,14:00-16:00,體育部電教廳。
2、面試:2016年3月21日,8:30-10:30 ,面試包括外語能力、專業理論水平考核與專項技能考核。
(1)外語和專業理論水平考核,8:30-9:30,于體育部會議室;
(2)專項技能考核,9:30-10:30,于南理工運動場,請考生自備運動服裝器械。
參加面試時,設立考前等候區,面試考生進入等候區應將手機關閉,保持安靜;面試考生根據面試序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到面試室面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面試現場。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
擬錄取原則:按擬錄取專業考生綜合成績排名為依據:
綜合成績=初試規格化成績×0.6+復試規格化成績×0.4
其中:初試規格化成績= (統考總分/500)×100
復試規格化成績= (復試總分/300)×100
復試分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總分低于180分的為不合格)。
五、調劑要求
(一) 校內調劑:體育(045200)專業擬接收1名左右校內調劑考生,優先考慮接收“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畢業、體育技能突出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寫《調劑申請表》,3月18日前交調入學院,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進行調劑。
(二)校外調劑:體育(045200)專業擬接收2名左右校外調劑考生,優先考慮接收“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應屆本科生報考“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未被錄取的、體育技能突出的優秀考生,請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辦理調劑。
六、本細則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有明確規定外,由體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 | 電話 | |
學院復試工作 | 丁軼建 | 13675129591 |
接待考生申訴 | 潘志軍 | 025-84315197 |
2016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