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6〕13號)要求,為做好我市 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5月21日、22日舉行,考點分別設在石家莊市、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選擇“地市”,其中選擇“地市”為唐山、滄州、廊坊、承德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唐山市;選擇“地市”為秦皇島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設在秦皇島市;選擇 “地市”為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衡水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具體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
5月21日 0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2日 0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它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在答題前要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草稿紙由考場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二、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的具體說明
1、報考人從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是指編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報告以及與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科研、教學、管理等工作。
2、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間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統一編號的證書。
3、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相關業務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計算”。
4、“從業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計算”。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
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為保證學歷學位證書真實有效,請報考人員盡量提交學歷學位證明。若開具證明確有困難,不強制要求,可由單位人事部門提供人事檔案。
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參加實習的工作時間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成人教育學歷脫產學習期間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4、部分科目免試材料復審不合格但符合報考全科條件的,只修改報考級別,今年不再增加考試科目,明年再報考剩余科目。部分科目免試資格條款計算截止時間為2003年12月31日前。
5、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6、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7、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四、獲得職業資格的條件
報考4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成績可以連續滾動);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程序
本次考試的報名工作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現場資料審查和網上繳費的方式組織。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時間:3月24日至4月7日17時30分。
程序: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報名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通過照片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名表打印最晚截止于4月7日18時。
(二)現場資料審查
單位人事部門審驗報考人員條件后,報名材料簽字蓋章匯總,于規定時間統一上報。
時間: 3月24日至4月7日(周六、日不休,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西山道3號市政府9號樓四層)
電話:0315-2827463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及證件:
(1)《報名表》(一式2份,單位簽字蓋章);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本科以上學歷須提供學位證書);
(4)學歷學位證明(附件2);
(5)《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貼一寸一年內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單位簽字蓋章);
(6)資格證書原件(符合部分科目免試的人員需要提供);
(7)專業技術職務聘書(符合部分科目免試的人員需要提供);
(8)以上(2)-(4)、(6)材料的復印件1份(免試人員2份,單位簽字蓋章)。
(四)報名表和材料復印件的裝訂順序
(1)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
報名表(2份)+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明
(2)符合部分科目免試的人員(每人按順序裝訂2份):
報名表(1份)+《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1份)+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學歷學位證明(1份)+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1份)
六、準考證打印
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5月13日起至19日止,報考人員可登陸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七、考試收費
我省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止到2016年4月14日17時30分。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4月14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根據環境保護部2016年第18號公告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文件的規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報名費10元。
如需開具發票,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單位代辦人須攜帶介紹信和每個考生的身份證復印件)到我中心辦理,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29日。
八、其他
1、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2、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宣傳,做好考試報名指導、服務工作。
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