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滄有關單位人事科: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6〕15號)文件要求,現將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于6月18日、19日舉行,考試地點分別設在石家莊市、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選擇“地市”,其中選擇“地市”為唐山、滄州、廊坊、承德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唐山市;選擇“地市”為秦皇島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秦皇島市;選擇“地市”為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衡水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
二、全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3月29日至4月13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 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試 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18日17時30分。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最晚于4月13日18時前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到所屬報名點人事部門進行報名和資格初審。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報名點審查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忌鷪竺牧嫌蓤竺c人事部門匯總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我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各報名點上報材料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務必于4月14日- 18日17時30分,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進行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4月18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2,可從報名網站下載);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請各報名點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務必將下述要求明確告知報考人員: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4、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5、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6月10-16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四、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全國統一組織實施閱卷工作。
六、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7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3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七、《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請各報名點在組織報名過程中及時通知考生。
八、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政編碼:100032
電話:010-58124839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九、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十、全省職稱考試工作監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