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情簡介
城口縣地處川、陜、渝三省(市)交界處,位于重慶市東北邊緣,“城口”得名,緣于境內有城口山、城口河(即今仁河)。據坪壩香山妙音寺碑志記載,唐時已有“城口”地名。另據《城口廳志》解釋,城口名緣山形地勢,“據三省之門戶名城,扼四方之咽喉稱口”。 1949年12月13日,城口縣和平解放,成立城口縣人民政府,屬四川省萬縣專區專員公署。1997年3月14日,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設立重慶直轄市的決議,同年6月18日,重慶直轄市正式掛牌成立,1998年1月1日城口縣劃分為重慶市直管,掀開了城口歷史發展的新篇章。
全縣幅員面積3289.06平方公里,縣城海拔760米??h內轄2個街道、10個鎮、13個鄉。戶籍戶數共計8.91 萬戶,戶籍總人口25.12 萬人,常住人口19.06 萬人。城口縣是重慶市所轄資源大縣之一,境內礦產資源十分豐富,主要有錳、鋇、煤、鉛、鋅、白云巖、大理石、古生物化石等二十多個礦種。其中,錳、鋇、煤是縣內礦產資源開發具代表性的主要礦種,累計探明錳礦資源量達2568.67萬噸,開發前景廣闊。城口土特產品種類繁多,特別是生漆、核桃、茶葉、中藥材等土特產品久負盛名、享譽中外。生漆,全縣現有漆樹3200萬株,常年收購量3000擔左右,產量居全國第二,質量為全國五大名漆之首,遠銷日本、東南亞等國,占全國出口量的30%,多年來負有盛名,暢銷不衰。城口位于大巴山腹地,與川陜交界,據三省之門戶,是重慶唯一建立蘇維埃政權的老區,城口旅游景點眾多,擁有黃安壩、九重山國家級森林公園、青龍峽、雞鳴寺等生態旅游景區景點,蘇維埃政權紅軍文物陳列館、蘇維埃政權紀念公園等紅色旅游景點。是周邊旅游者自駕車、科考探險、回歸大自然、健康生態游的理想場所。2013年獲得了中國氣象學會授予的“中國生態氣候明珠”的榮譽稱號。
二、各招錄單位、職位簡介
(一)城口縣公安局
1.單位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機關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規,研究制訂本縣公安工作的規章、制度和措施,部署全縣公安工作;研究本縣在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動態掌握信息,分析判斷敵情、政情和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況,及時為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建議;負責本縣轄區內危害國家安全和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治安案件;查處《刑法》規定由公安機關偵查的經濟犯罪案件;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管理機動車和駕駛員;負責社會治安管理,依法對戶籍、居民身份證、出入境證件、特種行業、文化娛樂服務場所、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進行日常管理;指導和監督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基層治保會的建設和業務培訓,推動全縣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開展;指導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依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計算機公共網絡系統的安全監察管理和公安無線通訊工作;負責在本縣轄區范圍的重要領導、外賓以及其他警衛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組織實施公安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工作,研究制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法律規定范圍內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為各項公安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負責看守所、拘留所和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對全縣被判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負責公安科技工作,開展公安信息技術和刑事技術建設;指導森林公安的業務工作;組織縣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承辦縣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職位簡介
“基層民警1”職位:從事基層派出所等一線單位執法工作;
“基層民警2”職位:從事法制工作;
“基層民警3”職位:從事辦公室文秘工作,圍繞全縣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策劃、組織開展正面宣傳活動;
“基層民警4” 職位:從事全縣公安機關信息化和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與應用;負責全縣公安信息通信網資源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基層警務技術崗(法醫)”職位:從事法醫工作。
(二)城口縣社保局
1.單位職能職責
城口縣社會保險局為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機構,內設9個職能科室,共有在職職工17個人,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養老保險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2、負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個體、征地、超齡、城鄉居保)基金的征收、支付、管理工作;3、負責全縣參保人員參保登記及管理工作;4、負責參保職工退休的審核、待遇計算及退休待遇的發放工作,做好特殊工種辦證認定工作;5、負責全縣企業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驗證工作;6、負責全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7、負責全縣養老保險費征收的稽核工作;8、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職位簡介
“財務審計崗”職位:從事社保財務工作
(三)城口縣勞動人事仲裁院
1、單位職能職責
負責處理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處工作;組織宣傳勞動保障法律知識,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
2、職位介紹
“會計”職位:從事單位會計工作。
(四)葛城街道辦事處
1、單位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的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積極組織以提高市民素質為目的的活動,樹立文明新風;按照職責范圍,做好轄區范圍內的建設、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市政、規劃、房地產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的維護穩定工作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依照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出租屋和外來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民事調解,法律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負責社區建設和管理,指導開展社區服務工作,大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負責民兵、兵役、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旅游等工作;發展街道和社區、村級經濟,管理街道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為街道、社區、行政村經濟組織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街道、社區、村級經濟發展和維護市場秩序;負責計劃生育、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監督、初級衛生保健、調解等工作;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保障少數民族的權益;指導和幫助居(村)民委員會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居(村)民委員會的群眾自治作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火、防震、搶險和救災工作;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事項;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職位介紹
“綜合管理”職位:從事辦公室文秘及基層群眾性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