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
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是在全國范圍內舉行的一種針對社會工作者進行能力甄別的級別考試,合格者可以獲得由國家認定的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為提高我區社會工作者特別是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從業水平和專業化程度,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6〕10號)文件要求,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宣傳發動,積極組織本單位(重點是衛生、教育、司法)系統內,街道、轄區社區、村(居)等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特別是已取得溫州市社會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的工作人員,做好網絡報名及相關考務工作,確??荚嚬ぷ黜樌M行?,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和獲得證書的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五)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二、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定于6月18日至19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時間 | 科目名稱 | |
6月18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6月19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科目為《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3科。
三、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紙由考試部門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攜帶使用計算器。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
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3月21日至3月3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片(新老考生區分以報名表上的標注為準,照片處理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老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至4月18日止(打印的“報名表”留存備查)。
新考生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ù蛴『蟛荒茉僮鞲模?,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城鄉社區、行政村工作人員、大學生村官由所在街道辦事處)同意蓋章后,于3月29日至31日,到龍灣區民政局(龍灣區行政管理中心422辦公室,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聯系電話0577-86968513、86968507)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復印件和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4月12日至1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6月13日至1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考前培訓由區民政局會同有關培訓機構做出安排,有關事項另行通知。所在單位對其考前培訓和考試費用按照溫龍委辦發〔2012〕111號文件要求予以報銷。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10〕573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55元,其它4個科目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教材征訂。有關考試大綱、教材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310室,郵政編碼:100032,聯系電話:010-58124839,58124840?!渡鐣ぷ鞣ㄒ幣c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七、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國家有關部門確認或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備受社會關注,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工委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龍灣區委社會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3月18日
附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